原标题:通州:“三举措”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2014年5月以来,未曾收到反映某某同志的问题线索。”通州区纪委区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干部小张对某某同志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函再次检查确认,这是2019年以来出具的第119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函,涉及干部4435人次。
通州区纪委区监委聚焦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在回复流程、分级审核、内部联动等方面明要求、定举措,把好廉政意见回复关。
规范回复流程。制定并下发《中共北京市通州区纪委关于回复党风廉政意见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明确回复范围、回复时限、纪律要求,规范接收来函、组织审核、汇总审批、结果回复等程序,夯实制度基础。
实行分级审核。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区分征求意见部门、被征求意见对象职级,对承办单位、具体承办部门和涉及双管单位人员和非党员查询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紧扣监督执纪分级负责制,明确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对区管处级干部、乡科级及以下人员的审核把关责任,要求指派专人具体负责,防止出现审核真空。
强化内部联动。构建区纪委区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统筹负责,相关部室围绕线索处置、立案处分、问责处理等重点内容联合审核的工作机制,明确查询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违纪行为记录、问责处理情况以及汇总和制作回复函等环节的具体要求,确保全面准确反映被查询人廉政信息。
“一直以来,区纪委区监委都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这三项举措就是为进一步规范此项工作夯实基础。”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王洪波说,“在对每名干部进行廉政审核时,我们坚持实事求是把好关,严防‘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做到对组织负责、对干部负责。”(文/刘国峰张丹妮责编/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