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视觉中国掉进“黑洞”?关于版权,专家这样说……
作者:张尼
近日,人类史上首张黑洞照片问世,引发网友热议。
然而,这张被形容成“甜甜圈”的照片疯狂刷屏的同时,视觉中国却因为图片版权争议掉进了另一个“黑洞”。
黑洞照片的版权到底归谁所有?图片打上水印就能证明享有著作权吗?
关于图片版权问题,法律专家给出了解释。
使用授权=版权吗?
针对黑洞照片版权质疑,11日视觉中国发布了官方《声明》。
《声明》称:“黑洞”照片属于Event Horizon Telescope组织,视觉中国通过合作伙伴获得编辑类使用授权。
图片来源:网页截图
然而,在黑洞图片真正的版权方欧洲南方天文台(ESO)官网上,使用该图片只需要注明图片来源便可自由使用,无关商业或非商业,即使是在该作品的基础上进行创作。
对此,中国传媒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网络法与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王四新接受媒体采访时分析,黑洞图片的拍摄由专门的机构完成,运用了专门机构的创作能力,这样的图片是可以有版权的,视觉中国如果主张权利,需要拿出授权文书。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新年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黑洞照片是通过EHT进行拍摄后得到的,因此该照片应归属于EHT。
张新年认为,根据EHT官网及欧洲南方天文台(ESO)对黑洞照片的授权协议可以看出,在该协议中EHT已经对其拥有的黑洞照片著作权进行了部分放弃。因此全世界的公众甚至是媒体、公司等都可以免费对其进行使用甚至是演绎或商业用途,只需注明其来源及是否作出了修改。
不过,张新年认为,在黑洞图片的著作权人已经明确放弃相应权利的情况下,却又再授权视觉中国使用时限制了相关权利的做法是存在争议的。
他认为,法律、法规尚未对该种情况作出规定,建议公众仍要遵守《著作权法》,在从视觉中国网站上下载图片时,按照相关的版权声明进行处理。若如需将黑洞照片用于商业宣传则可以考虑于EHT或ESO官网上进行下载。
图片来源:网页截图
商业平台对国旗、国徽有“版权”?
除了黑洞的照片,还有网友和机构发现,国旗国徽也被视觉中国打了“版权”售卖。
这样的行为有是否合理合法呢?
记者查阅相关法律条款发现,《国旗法》中明确规定,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不得用于私人丧事活动。
《国徽法》中明确提出,国徽及其图案不得用于商标、广告。
而视觉中国11日晚也发布致歉声明称:已对不合规图片做了下线处理,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持续性的加强审核,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图片来源:网页截图
对此,法律专家认为,视觉中国无权将国旗、国徽放在图片库里主张版权,但是摄影作品版权仍受到保护。
张新年分析称,《著作权法》规定摄影作品受到保护,这其中也包括对于国旗、国徽的拍摄。
若视觉中国网站上的国旗、国徽图片是通过摄影器材拍摄形成的,则对其进行版权保护也是合情合理。
图片来源:网页截图
企业标识属于企业
除了国旗、国徽,还有眼尖的网友发现,企业标识也被视觉中国打上了水印。
对此,法律专家表示,企业标识属于企业。
例如,百度的标识属于百度,围绕这个标志产生的精神物质利益属于百度公司。
专家认为,视觉中国把这样的企业标识放在自己平台不可取,如果用于牟利就更不恰当。
加盖水印等于拥有版权?
一张黑洞照片牵扯出了一系列图片版权争议。
如何证明对某个图片享有著作权,成为舆论焦点。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富强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著作权法》中明确,要在作品上署名才能证明是著作权人,打水印能不能视为一种署名行为,值得考量。
“打水印的行为是一种技术手段,任何一个人和公司都有可能做,除了水印以外,必须要拿出一些其他的证据。”尹富强强调。
他认为,证明图片著作权应当以对外发表时间先后时间、图片像素等作为相应的证据。
如果图片不是平台自己的员工拍摄,而是来源于他人,那么原作者是谁?原作者对图片享有著作权的证据、原作者授权的相应证据都要具备,只有同时拥有两组证据、形成证据链,才能拥有著作权的权益。
图片来源:网信天津微信公众号
谎称拥有版权并牟利或涉嫌诈骗
在法律专家看来,商业图片平台盗用图片并以此牟利的行为或涉嫌诈骗。
尹富强说,如果没有作品著作权或者著作权人的授权,但却谎称拥有著作权,并通过转让等行为收取费用,一方面是侵犯原著作权人著作权,另一方面,如果以此获利,则有可能构成诈骗,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张新年也表示,若视觉中国通过图片搜索技术将网上的图片盗用至其网站上,再声称具有相应版权予以售卖或“维权”的行为经有关部门调查属实,则依据《著作权法》及《民法总则》的规定,视觉中国已经构成对相关图片权利人著作权的侵犯且涉嫌不当得利,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同时,视觉中国以自己根本不具有版权的图片作为事实基础进行所谓“维权”的行为,可能涉嫌诈骗罪或敲诈勒索罪,但具体是否涉嫌犯罪还应经由相关侦查机关进行调查后方可知晓。
图片来源:网页截图
版权乱象如何监管?
针对黑洞图片的版权风波,国家版权局发布公告称,国家版权局重视图片版权保护,依法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各图片公司要健全版权管理机制,规范版权运营,合法合理维权,不得滥用权利。
此外,国家版权局将把图片版权保护纳入即将开展的“剑网2019”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图片市场版权秩序。
对于版权乱象的监管问题,张新年认为,由于中国知识产权保护起步较晚,大多数公众的维权意识较弱,在网上发布图片时很多情况下未考虑到版权问题,即便被侵权也未能有效地积极维权,这也是造成不法分子无所顾忌盗图贩卖的原因之一。
他认为,若要有效规制此种乱象,一是需要网络监管部门更加有效地即时监控并关停相关盗图系统或网站;二则是需要司法部门进一步通过公众号、媒体或讲座等形式向公众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建立起公众的版权保护思维,才能从根本上制止此类盗图乱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