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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严格执行《工作规则》 确保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原标题:郎溪:严格执行《工作规则》确保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小王,请你走之前把相关设备再检查一下,确保一会儿能正常使用,对涉案财物的搜查工作我们一定要严格按照要求来做……”这是在对一起违纪违法案件涉案财物搜查前,郎溪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对执纪审查人员叮嘱的一幕。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将学好用好《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在工作中严格执行、落实到位,已经成为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

据了解,为确保执纪与执法同向发力、精准发力,该县纪委监委扣紧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的链条,重点围绕管辖范围、监督检查、线索处置、审查调查、审理、请示报告、措施使用7个环节,在完善工作程序、优化工作流程、强化日常监督上下功夫,不断构建严密的监督执纪监督体系。

“今年以来,由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牵头,我们对搜查等重要措施使用情况开展核对检查3次,重点对办案人员擅自扩大范围、延长时限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执行《工作规则》‘不打折扣’。”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介绍说。

此外,县纪委监委还把“严”字贯穿于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中,针对干部准入、设立临时党支部、打听干预案情报告备案、回避、安全责任制等方面出台多项配套制度,真正把规矩立起来、让措施严起来,使监督执纪问责权力始终在制度的“笼子”里规范有序运行,督促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习惯在监督约束下工作和生活,确保履行职责更加规范、科学、精准、高效。

“只有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才能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在规范化轨道上运行。《工作规则》是对纪检监察机关履行专责职能的‘严要求’和‘硬约束’,只有严格执行落实好,才能夯实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下一步,我们将细化监督程序,补齐监督‘短板’,用铁的纪律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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