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企业高管境外买百万名表自用也犯走私罪?检察官:切记!“买买买”后这件事必须注意
摘要:上海检察三分院检察官透露,该院去年便办理了多起携带型走私案,即携带货物、物品在机场入境时选走无申报通道,以未向海关申报的方式进行走私。
作为集中管辖走私犯罪案件的检察院,2018年,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三分院共受理海关走私犯罪审查批准逮捕案件101件,同比增长了80.4%。今天上午,市检三分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2018年打击走私犯罪检察工作报告。报告指出,走私犯罪涉案罪名相对集中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但其中有些新情况值得关注。
利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走私成为新的犯罪手法
跨境电商行业的迅速兴起并快速发展,在不断探究跨境电商平台的业务流程与运营交易模式的时候,如何提防犯罪分子利用监管漏洞实施犯罪行为也同时提上了日程。
市检三分院办理的育某公司、孙某锋等走私普通货物案中,涉案企业以“刷单”模式将一般贸易货物伪报成跨境电子商务货物,在非法获得大量个人身份信息后,于跨境电商平台上批量虚构订单,并利用平台交易规则漏洞生成虚假的交易、支付物流“三单”信息,待海关对相关订单完成进口通关放行和征税手续后,电子商务平台便将所涉商品发往涉案企业收货仓库,继而在其他电商平台上予以销售。这种“刷单”进口行为实质上在通关环节降低了进口货物的税率,且进口后的销售环节完全脱离跨境电商平台,脱离海关监管。
检察官表示,跨境电子商务贸易中,借用自然人名义进行、非以自用为目的的网购进口报税,不能适用自然人享有的优惠税率。若有公司利用该规定使用他人身份证“化整为零”进行、非以自用为目的的网购报税进口的走私行为,即为“刷单”走私,将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刑罚。
目前,行业技术和信用体系的不足,安全的第三方支付体系尚在建设中。这些因素都增加了个别走私分子利用跨境电商平台实施脱离海关监管、偷逃税款的风险,可以预估伴随着跨境电子商务行业的繁荣,其涉嫌的走私案件将呈上升趋势。
“买买买”后需主动申报
去年5月4日,某公司副总裁张某某和妻子陈某某从巴黎飞抵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入境时未向海关申报任何物品。机场海关旅检处关员在开箱查验时发现高档手表品牌画册及身份卡,浦东机场海关辑私分局赶到后,张某某承认,自己和妻子分别佩戴的江诗丹顿手表、罗杰杜彼手表系境外购买,未向海关申报。经上海海关计核,逃税人民币94万余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武器、弹药、核材料、假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毒品以及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金银和其他贵重金属以外的货物、物品进出境,偷逃应缴纳关税额5万元以上即构成走私普通物品罪。
上海检察三分院在办理此案时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认罪态度较好、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积极缴纳罚金,其在上海长期居住有稳定住所、家属自愿担任其取保候审证人,因此对张某某不具有继续羁押的必要,遂将张某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这几年来,很多人在出国的时候喜欢‘买买买’,或是自用,或是赠与亲友,又或是替人代购。”上海检察三分院检察官透露,该院去年便办理了多起携带型走私案,即携带货物、物品在机场入境时选走无申报通道,以未向海关申报的方式进行走私。“代购和走私,关键的区别在于是否主动申报,缴纳应缴的税款。”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按照有关规定,个人在境外购买自用商品有5000元人民币的免税额度,如果超过这个额度,即使购买的是自用商品,也应缴税,否则便要被处以罚款,若金额较大,还涉嫌违法犯罪。
栏目主编:简工博文字编辑:简工博题图来源:视觉中国图片编辑:邵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