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庆云回应“德州前首富破产案”:依法配合有关部门处理
新京报讯(记者赵凯迪)今日(4月8日),新京报以《德州前首富百亿企业3天破产疑云》为题,报道了德州市庆云县中澳集团董事长张洪波涉罪始末及疑云。今日,庆云县委宣传部回应新京报记者称,县委县政府将依法依规,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此案。
中澳集团。新京报记者赵凯迪摄于4月1日
据新京报报道,2017年6月5日,张洪波被庆云公安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拘。2019年3月30日,德州市庆云县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局联名通报,中澳集团及张洪波等4名犯罪嫌疑人,涉嫌骗取贷款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等四项罪名。
张洪波被刑拘后的第三天,中澳集团即被庆云县法院裁定破产重整。两年后,被企业视作珍宝的“欧号”(向欧盟出口肉鸭的资质),被当地一家国资背景企业,以100万元的起拍价买走。4个月后,中澳集团的3000余亩土地,同样以起拍价被拍走。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警方所指的涉嫌妨害信用卡罪,是因2009年7月至2010年2月,中澳集团利用887名鸭农的身份证,在当地工商银行办理信用卡,并套现2.19亿元。记者调查了解到,此事系当地工商银行为了完成信用卡任务,找到中澳集团相关负责人,请求他们办卡。但银行方称,他们以为此卡是鸭农自己使用的,并不知道企业会用来透支。
此外,警方提出,2012年7月,张洪波安排李洪德、柳瑞涛等人通过伪造购销合同、增值税专用发票、资产负债表等方式,从工商银行骗取贷款1.5亿元(已归还 7500万元),从建设银行骗取贷款9350万元(已归还2600万元),从农业银行骗取贷款2。 4亿元(已归还1000万元)。
今日,庆云县相关负责人回应新京报记者称,对于张洪波一案,县委县政府将依法依规配合有关部门处理。
对于报道中提到的银行方面的问题,记者未得到回应。
新京报记者赵凯迪
责任编辑:王亚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