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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纪委通报14起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典型问题

原标题:吉林省纪委通报14起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典型问题

清明节前夕,吉林省纪委集中通报14起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典型问题,安排部署廉洁过节工作。这14起典型问题是:

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张继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7月至2017年4月,张继先后5次驾驶本单位一台公务用车,用于个人购物、理发、买药等事项。2017年11月,张继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公车私用费用已补缴。

省文化厅车队队长张振威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4月至10月,张振威利用工作便利,先后7次使用本单位公务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用于个人旅游等私事,共支付公款1587元。2018年9月,张振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私车公养费用已补缴。

农安县龙王乡武装部部长郝洪亮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4月7日(清明节期间),郝洪亮擅自驾驶本单位一台公务用车到长春市某医院看望亲属。2018年9月,郝洪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公车私用费用已补缴。

吉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处原副处长赵国臣违规占用企业车辆问题。2009年6月至2018年5月,赵国臣利用职务影响,在提前离岗6年和退休后3年期间,长期违规占有和使用某企业一台价值38万元的轿车。2018年11月,赵国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占用车辆已退还。

双辽市就业局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科科长兰波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4月5日至7日(清明节期间),兰波多次擅自驾驶本单位一台公务用车,用于载其孩子去诊所打针等事项。2018年5月,兰波受到警告处分,公车私用费用已补缴。

东丰县矿产资源办公室党支部书记、主任刘慧斌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问题。2018年4月29日(劳动节期间),刘慧斌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使用本单位公务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用于去梨树县看望亲属,共计支付公款310元。2018年10月,刘慧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费用已补缴。

集安市公安局网安大队副原大队长刘帅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12月20日,刘帅以办案为由,在未履行公务用车审批手续情况下,向该局禁毒大队副大队长倪明借用一台公务用车前往通化、白山两地参加朋友聚会。次日,刘帅返回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车内人员受伤、公车受损,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月,刘帅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免职处理,倪明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免职处理,公车私用费用已补缴。

白山市江源区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聂启龙和长白县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金明镇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9月13日至15日,聂启龙、金明镇分别安排司机驾驶本单位公车接送本人及他人参加宴请、打麻将、家属就医等个人事务。聂启龙、金明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1月,聂启龙、金明镇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松原市旅游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忠轶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6年2月至2017年5月,陈忠轶先后12次私自驾驶本单位一台公务用车往返于松原市与白城市,累计公款支付燃油费4600余元。2018年12月,陈忠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费用已补缴。

通榆县档案局局长王晓东公车私用等问题。2018年春节、清明节期间,王晓东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将本单位一台公务用车借给她人私用,并将该公车违规停放在其自家楼下。2018年5月,王晓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公车私用费用已补缴。

敦化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聂晓东违规占用企业车辆等问题。2016年8月至2018年5月,聂晓东利用职务影响,长期违规占有和使用某企业为其购买的一台价值20余万元的轿车,并违规公款报销该车燃油费用3980元。聂晓东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月,聂晓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占用车辆已退还,违规报销费用已补缴。

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职员翟刚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4月28日,翟刚擅自驾驶本单位一台公务用车到敦化火车站接其女儿返回池北区家中,还多次驾驶公车送其妻子上班。2018年6月,翟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公车私用费用已补缴。

公主岭市粮油卫生检验检测站站长王安策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6月18日(端午节期间),王安策擅自驾驶本单位一台公务用车到该市某商场购物。2018年9月,王安策受到记过处分,公车私用费用已补缴。

梅河口市司法局红梅司法所负责人马立国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2月15日(春节期间),马立国擅自驾驶本单位一台警车载其妻子回家过年,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2月,马立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公车私用费用已补缴。

通报指出,以上14起典型问题,有的把公车当成私人用品,随意供自己或借给他人使用;有的节假日期间公车私用,顶风违纪;有的用公款为私家车加油,慷公家之慨;有的利用职务影响,违规占用企业车辆,等等。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严肃查处。各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增强纪律意识,严守公私界限,不触底线、不碰红线,自觉改进作风,树立良好形象。

通报强调,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祭祀祖先的传统节日,也是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等“四风”问题易发多发期。全省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要求,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坚决整治“四风”问题,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做到小错提醒、动辄则咎,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接受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一刻不停歇地推进作风建设。要强化节点检查,紧盯清明节等重要节点,及时部署开展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着力发现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等“四风”问题,严查快处,决不姑息。要坚持从严执纪,对节日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一经查实,一律按照顶风违纪从严从重查处,并严肃追究问责。要强化通报曝光,进一步加大节日期间通报曝光的密度和频次,持续传导压力,释放信号,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大力营造廉洁过节的浓厚氛围。(谭光宇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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