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南高速:对二级单位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实行委派制
近日,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出台《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深化“三转”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明确集团公司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为集团公司转型发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强化纪律保障。
根据转企改制实际和新形势新任务,集团公司要求二级单位深化纪检监察机构“三转”。转变工作职能,将主要精力集中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从事与监督无关的其他业务工作。转变工作方式,把握“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督促各责任主体履职尽责;实行纪律审查工作分级负责制,细化集团公司纪委和二级单位纪检监察机构执纪审查、案件审理权限;要求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转变工作作风,要求纪检监察人员提高政治站位,严谨务实履职。
为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集团公司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明确二级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设置,配齐配强纪检监察人员;进一步强化制度保障,完善考核管理和工作机制。出台了《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委派纪检监察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对管理处、在建项目公司、控股公司、监控中心和投资集团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实行委派制管理,选拔任用以集团公司纪委为主,会同人事部门进行提名考察后,按程序报集团公司党委研究任免,并实行定期轮岗交流和末位淘汰制度。
近期,集团公司党委向二级单位委派7名专职纪委书记,下属各管理处成立纪检监察审计部。二级单位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人员配备和深化“三转”工作将于今年3月底全部完成。(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