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平安红桥
2019年3月23日,一网民在新浪微博发布帖文,对江苏盐城化下厂爆炸事故遇难者发表不当言论,立即引起网友强烈愤慨和谴责,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
工作发现后,公安红桥分周立即组织警力开展工作,并将发帖网民王某某(男,31岁,天津人)依法传唤至派出所。经询问,王某某对近日与他人发生口角,为发泄不满,就江苏盐城化工厂爆炸事件犮表不当言论的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悔过。目前,王某某己被公安红桥 分局依法行政拘留七日。
警方提示:网络平台非法外空间,公民都应当对自己的网络言论承担责任。在网络上对他人进行侮辱并扰乱社会秩序的言行,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天津市公安局红桥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