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南个旧黑恶势力"保护伞"案开庭 曾造成矿产损失千万元
正义网红河3月27日电(记者何赟 通讯员储寿斌)3月21日上午,由云南省个旧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刘某某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挪用公款一案在个旧市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某于2009年、2011年,先后担任金平县国土资源局局长、金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期间,明知金平县三家寨采石场实际控制人刘某荣(已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被判刑)等人在金平县到处打打杀杀,仍与其交往频繁,关系密切。
刘某某先后滥用金平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县政府办主任的相关职权,违规为以刘某荣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经营的金平县三家寨采石场谋利,充当“保护伞”,造成国家矿产资源损失1020.612883万元,冲毁和掩埋基本农田29.1亩,采石场范围内林地27.95亩被破坏,采石场周边生态环境和受灾农田需复垦费用217.4139万元,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同时,检察机关还指控被告人刘某某在职期间收受行贿人贿赂共计95.6万元,挪用公款10.2万元用于营利活动的犯罪事实。
被告人刘某某当庭认罪悔罪,并对自己犯下的罪行深表悔恨。因该案影响较大,法院将择期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