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等12地将开展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6日讯(记者崔国强)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卫生健康委日前联合印发《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据此,北京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湖北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等12省(市),将开展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工作。
《方案》明确联合试点四项任务
建立沟通机制,各试点地区民航管理部门、卫生健康委应建立协调沟通机制,加强协同配合,畅通信息渠道;主动沟通有关部门,汇聚发展合力;
强化安全运营,参与试点的通用航空运营机构要严守安全底线,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航空器及设施设备运行品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切实保障飞行安全;
遵守医疗规范。各试点医疗机构应当依法依规开展航空医疗救护工作,加强人员培训与管理,确保运送前科学评估、运送中有效衔接,规范开展医疗活动,切实保障运送病人的安全;
提高服务效能。统筹提高院前救护调度、通用航空服务、院前院内衔接,逐步完善航空医疗救护网络,提升危急重症救治效率,扩大航空医疗救护服务有效覆盖范围。
航空医疗救护对象
1、道路交通事故救援
截至2018年底,我国汽车保有量达2.4亿辆,高速公路总里程已超过美国位居世界第一。目前我国年交通事故总量约20万起,造成死亡近6万人、受伤约22万人,其中每万台车辆死亡率为2.50。我国城市居民居住与出行相对集中、高速公路纵深较长、国人文明礼让的驾驶习惯尚在养成之中,城市快速路及高速公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地面交通救援困难,需要航空医疗救护。
2、生产作业及居民日常突发性疾病救治需求
我国心血管、脑血管患病率持续上升,平均每5个成年人中就有1人患有心血管病。安全事故突发性创伤与心肌梗死、脑出血、心脏病等急危重症患者救治,对时间要求很高,航空医疗救援优势凸显。
3、游客搜寻救援
我国旅游接待人数持续增加,一般游客在旅游活动中发生严重创伤概率为万分之0.3,需要航空医疗救护。
航空医疗救护资金来源
1、政府拨款
政府直接拨款组建直升机紧急医疗救护机构的做法比较少见,更普遍的是政府向通用航空运营企业购买服务,或者购买保底小时数。
2、医疗保险
包括强制性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将航空医疗救援纳入到强制性医疗保险的做法尚不普及,目前更多的是补充性商业医疗保险覆盖航空医疗救援,这在发达国家已十分常见。我国也已探索推出航空医疗救援商业保险产品。
3、个人付费
这是最普通、最常见的模式,但单次收费缺乏分摊机制,价格较高,因此也出现了个人向通用航空运营企业购买类似年卡等服务的模式。
航空医疗救护机型
主要包括旋翼机(直升机)和固定翼飞机(公务机)两种。
直升机能够无需跑道垂直起飞降落,一般广泛应用于应急救援,能够快速到达水路、陆路不可通达的作业现场,实施搜索救援、运载物资和伤员、空中指挥等项工作。
固定翼飞机(含公务机)凭借其高效、灵活、快捷和舒适的特点,经过专业改装被广泛应用于航空应急医疗救援中。既能满足洲际转运又可以执行中短程的急救任务,是航空医疗运输的主力军。
直升机拥有可以实现“点对点”飞行等优点,但其飞行半径受限制,通常只有500公里左右,加上舱内空间相对小,导致救护设备、药品数量及人员的载荷极为受限。固定翼飞机不仅能很好地解决这些问题,而且飞行速度更快、更平稳,也更舒适。
航空医疗救护在国外已有一百多年的发展历史,形成了比较成熟的航空医疗救援体系和具有本土特色的发展模式,如德国和瑞士的院前救援模式、澳大利亚的医疗转运模式等。
我国航空医疗救护起步较晚,开展专业化航空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也不是很多。但近几年来,通航运营企业数量和机队投入在快速增加。目前,我国从事航空医疗救护的通航企业共有14家,主要分布在华北、华东、西北和新疆地区,专业用于医疗救护的直升机有102架。
业内专家对未来航空医疗救护在中国的发展做了预估:到2025年,如果我国能建成中等水平的航空医疗救护覆盖体系,所需要的专业医疗救护固定翼飞机约为150到200架,直升机1000到1300架,机队市值将在400亿到500亿元。到2025年中国每年将使用飞行器救助30万人次,直升机降落高速路救援成为常态,直接运营收入达80亿元人民币。进一步测算其关联的拉动效应和社会效应,市场规模接近千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