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连云港打出“稳就业”政策组合拳
记者获悉,连云港近日出台《市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切实帮助企业降低用工成本,加大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及奖补政策支持力度,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就业帮扶。
稳就业的关键是稳企业。《意见》提出,要切实降低企业成本,降低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对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从3%阶段性降至1%的现行政策,2019年4月底到期后,按照省部署继续延续实施。困难企业经批准可缓缴除基本医疗保险费外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同时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困难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意见》明确,要强化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各县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基金)应优先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以及小微企业创业创新项目提供低费率的担保支持,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对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量身打造金融服务产品和服务方式,优化贷款流程,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量扩面。
创业是富民之源。为鼓励更多人投身创业事业,新政带来了诸多“真金白银”,为创新者鼓劲、为创业者加油。根据《意见》,连云港市将加大创业信贷支持力度。将创业担保贷款调整为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将支持对象扩大到全市行政区域内的全体城乡创业者(包括外地户籍在连云港创业人员)。同时,提高贷款额度。对个人自主创业、雇用不足3人的,最高额度提高到15万元,雇用3至5人的提高到30万元,雇用6人以上的提高到50万元。
针对失业人员,《意见》提出,要加强培训促进就业,支持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工会培训机构和符合条件的企业承担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失业人群中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劳动力群体,在培训期间每月可按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
连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