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易会满首份主席令 科创板管理办法发布 明确5上市标准
新京报讯(记者王全浩)3月2日凌晨,经历1个月征求意见后,科创板“2+6”相关制度规则凌晨敲定,进入落地实施阶段。
科创板“2+6”制度规则包括,证监会制定发布的《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上交所制定发布的6项配套业务规则分别为,上交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
值得注意的是,证监会制定发布的两项文件,是易会满担任证监会主席后,首次签发的证监会令。
136字明确科创板定位,5大上市标准体现包容
《注册管理办法》描述明确了哪些企业可上科创板。管理办法明确,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应当符合科创板定位,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优先支持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有稳定的商业模式,市场认可度高,社会形象良好,具有较强成长性的企业。
上交所表示,在拟上市企业引导上,将突出重点、兼顾一般。优先支持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有稳定的商业模式,市场认可度高,社会形象良好,具有较强成长性的企业。同时,兼顾新业态企业和新模式企业,体现科创板的包容性。
科创企业想要登陆科创板,需要满足5项上市标准的其中一项。
包括:一是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二是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三是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四是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五是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医药行业企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对比,上市标准在具体用词上进行了细化,在具体财务、市值指标上未做更改。
科创板试行注册制,企业上交材料后5日即可受理
文件显示,交易所收到企业注册申请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交易所主要通过向发行人提出审核问询、发行人回答问题方式开展审核工作,基于科创板定位,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交易所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发行人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审核意见。同意发行人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将审核意见、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相关审核资料报送中国证监会履行发行注册程序。不同意发行人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作出终止发行上市审核决定。
证监会则履行发行注册程序,20个工作日内对发行人的注册申请作出同意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
证监会关注的焦点在于,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内容有无遗漏,审核程序是否符合规定,以及发行人在发行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重大方面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认为存在需要进一步说明或者落实事项的,可以要求交易所进一步问询。
另外,交易所因不同意发行人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作出终止发行上市审核决定,或者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注册决定的,自决定作出之日起6个月后,发行人可以再次提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
新京报记者 王全浩 编辑 陈莉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