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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答复“男士要多一假期” 最激动的却是女士

原标题:男士要多一个假期?卫健委这样答复…最激动的却是女士!

导读

男女“共同育儿假”你期待吗?全国两会在即,有关男性“育儿假”的说法又引发关注,不过最激动的却是女士……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去年全国两会期间,多名代表委员建议,进一步延长男性陪产假(护理假)、设立育儿假,从而分担妇女抚养责任,推进“全面两孩”政策落实。

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显示,2018年末我国全年出生人口达1523万人,人口出生率为10.94‰。也就是说,“全面两孩”政策背景下,我国仍然连续两年出现人口出生率、人口自然增长率下滑的情况。

在这样的背景下,设立“育儿假”再度成为热议的话题。

男性将有育儿假?卫健委答复……

据南都报道,去年全国两会期间,有代表委员从落实“全面两孩”政策、促进妇女生育的角度,建议国家完善相应的政策配套,如:

推行男女共享的带薪育儿假,鼓励男女共同分担育儿责任,从而鼓励女性生育二孩。

还有代表委员从保障女职工劳动权和生育权的层面,提出适当延长女职工生育休假时长和男性陪护假,从而解决职工育儿中的实际困难,保障女性劳动权利。

卫健委在答复中肯定了延长男性陪产假天数、设立育儿假等措施的意义,认为这些措施将有助于鼓励女性生育、引导丈夫参与婴儿哺育工作。

不过卫健委也表示,要综合考虑延长假期对职工双方单位生产经营秩序的影响,以及休假期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和替岗人员费用如何支付、由谁承担等一系列问题。

“我们将积极向立法机关及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修改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生育奖励政策。”人社部答复称。

此外,南都记者了解到,由于男性陪产假牵涉到用人单位利益,有些企业并不会自觉到位地去执行。对此,卫健委在答复中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督促各地落实法律法规中有关产假、生育奖励假和配偶陪产假的规定。

共同育儿假已入地方法规,但是……

据新华日报消息,2018年3月28日,《江苏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经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当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共同育儿假首次正式入法。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男方在女方产假期间享有15天的护理假,而共同育儿假是在这15天的护理假之外,又增加的假期,“鼓励用人单位在女方产假期间安排男方享受不少于5天的共同育儿假”,以倡导男性与妻子一同承担育儿等家务劳动,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不过,报道也指出,共同育儿假毕竟是倡导性条款,而非强制性,因此,最终男性能否享受共同育儿假,还要看用人单位的执行情况。

消息一出便引发热议,有人说,私企能老老实实给你放假吗?

也有很多人表示支持:

还有人建议应该立法强制休假:

人民日报在评论中认为,对于私营企业来说,给男性职工放育儿假,就意味着他们将遭受两个方面的经济损失:一个经济损失是,男职工回家“奶孩子”去了,就不能为企业创造效益了。一个经济损失是,育儿假是“带薪”的,职工没有创造效益,还会多领取企业的工资。显然,没有几家企业会有这样的情怀和胸襟。

即使有的企业很有情怀,给男职工放了共同育儿假,让他们回家去当“奶爸”,恐怕真正成为“奶爸”的人也不多。

放“共同育儿假”,女性更关注“平等就业”

“共同育儿假”的消息一出,最激动的要数女性了,不过她们的更多的关注点在于男性也放育儿假,或许有助于公平就业。

早在2016年,南京师范大学金陵女子学院院长赵媛等10名人大代表,联名提交了关于“调整产假制度,切实保障女性平等就业”的议案,呼吁给男女双方同等时长的产假和陪产假,“特别是在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这样能解决人们生育二孩的后顾之忧”。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就明确要求各类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员过程中,不得限定性别(国家规定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等情况除外)或性别优先,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不得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共同育儿假,

你期待吗?

责任编辑:余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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