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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怒中央的大案中倒下 他被逮捕了

原标题:震怒中央的大案中倒下,他被逮捕了

2月26日,最高检网站同时公布了三名落马省部级官员被逮捕的消息: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吴浈,北京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李士祥,河南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靳绥东。

通报显示,以上3人案件,已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对以上3人作出逮捕决定。

其中,吴浈涉嫌滥用职权、受贿两宗罪;李士祥、靳绥东涉嫌受贿罪。

去年8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关于吉林长春长生公司问题疫苗案件调查及有关问责情况的汇报。决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吴浈(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原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分管药化注册管理、药化监管和审核检验等工作)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当日晚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月2日,吴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通报中称:吴浈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党性原则,背离党的宗旨,对党中央关于药品安全重要指示阳奉阴违、说一套做一套,在分管药品监管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徇私情;对人民群众毫无感情,在履行药品监管职责中滥用职权,严重削弱国家对药品的监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并提供虚假材料,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亲属在干部录用方面提供帮助;收受礼品礼金,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把药品监管权力变成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利用职权与监管对象大搞利益输送、权钱交易,贪图享乐、腐化堕落。

通报中还用了3个“特别”,来评价吴浈的违纪行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涉嫌滥用职权犯罪、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特别强烈,政治影响特别恶劣,性质特别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在吴浈落马一个月后,李士祥、靳绥东分别于去年9月15日、18日落马。

2月2日,两人同日被开除党籍。

李士祥被开除党籍的通报中称:李士祥理想信念缺失,思想滑坡蜕变,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为谋私的工具,扭曲政商关系,大搞权钱交易,通过为私营企业主谋取巨额利益,直接或通过其近亲属非法从中获利;利用职务便利在职务晋升和职工录用等方面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收受礼品、礼金;为求得仕途顺利,搞迷信活动。

靳绥东的通报中称:靳绥东理想信念丧失,毫无党性原则,将公权力沦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甘于被“围猎”,大肆收钱敛财;为掩盖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与特定关系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长期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职务晋升、工作调动和录用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收受礼金,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向私营企业主借车供其家属长期无偿使用、高价出售本人书法作品;道德败坏,搞权色、钱色交易。

“政事儿”注意到,除了以上3“虎”外,26日,广东省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曾志权涉嫌受贿一案,已由福建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通报中称,近日,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就曾志权涉嫌受贿一案,已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曾志权利用担任广东省财政厅副厅长、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曾志权于去年7月被查,今年1月被“双开”。

根据指控,曾志权的受贿行为集中于其任广东省财政厅副厅长、厅长期间。公开履历显示,曾志权生于1963年,在广东省财政厅工作了31年,于2003年任副厅长、2010年任厅长,直至2017年升任广东省委常委,时间跨度14年。

责任编辑:王亚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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