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扶绥法院节后首次亮剑凌晨突击震慑“老赖”
凌晨入户拘传老赖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案款
依法将被执行人拘传回法院
申请人领到执行案款2月12日,在春节上班后第二天,扶绥县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春雷行动”再次亮剑,5名“老赖”被依法拘传到法院,其中4人当场兑现案款共120 000余元,1人被司法拘留,节后首次“春雷行动”有力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
“各执行小组准备就绪,出发......”,凌晨6时,扶绥县法院20余名执行干警集合完毕后分成5个执行小组,奔赴各执行现场突击拘传“老赖”。“笃笃笃......请你开门接受法院调查。”天刚蒙蒙亮,执行干警挨家挨户入户拘传“老赖”,虽然有时接二连三扑空,但执行法官来不及懊恼,继续奔赴下一个老赖家中。为了能抓到老赖,执行法官不厌其烦的来回奔走多趟。
扶绥县昌平乡的被执行人邓某某一直没有履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26000余元案款,并长期在外务工规避执行,扶绥县法院利用春节期间务工人员返乡回家的有利时机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春雷行动”,但还是没有拘传到邓某某。执行法官决定春节后再次亮剑,果然将刚回家不久的邓某某逮了个正着。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释法说理,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
“感谢法官帮我追回了部分执行款,让我的爱人能继续接受治疗,解决了燃眉之急,谢谢你们。”申请执行人邓某接过法官的执行案款后,含泪连声感谢执行法官。
故意伤害案的被执行人葛某刑满释放后,一直没有履行36000余元的案件款,执行法官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地址前往新宁镇某街道拘传葛某,但却因为被执行人的门牌号码变更而扑了空。执行法官向有关部门核查后,再次赶往葛某的真正住处,将葛某拘传回法院,在法律的威慑下,葛某当场履行了10000元案款,并表示余下的案款将分期付清。
扶绥县法院执行局局长唐光席表示,该院年后将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集中人力物力重点执行涉民生案件,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老赖”及时采取拘留、财产冻结等强制措施,对构成拒执罪的老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达到执结一批,震慑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