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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对监督职责清单措施进行细化

原标题: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对监督职责清单措施进行细化

甘肃省纪委监委派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聚焦监督第一职责,对照《甘肃省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职责清单(试行)》,细化制定了60条监督措施。

这些细化措施主要有四大特点。一是逐项细化分解职责清单,突出政治监督,明确做什么、怎么做。二是及时与驻在部门党组沟通协商,厘清职责边界,督促党组自觉担起主体责任,将落实主体责任细化为25条具体措施。三是强化责任担当,以明责促落实,将具体措施分门别类分解到纪检监察组每位同志,使人人肩上有责任。四是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实化督促检查的具体内容、时序进度和时限要求。

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表示,将把细化的60条监督措施作为落实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监督职责清单全面落实。(供稿 任小平 编辑 牛国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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