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立法规定垃圾分四类,路边垃圾桶为何只有两种?“请回答……” | 两会观察
摘要:解决复杂问题,“闭环”显得尤为重要。现在要做的,其实是把各个环节的责任和问题辨析清楚,看看应当形成的“闭环”中,哪个环节还没有“闭”上,哪些释放的信号还不清晰,哪些又不够顺畅、容易产生扯皮。
两会上的热门议题,往往关乎民众生活。但要找出一个同所有人直接相关,无人能够回避的议题,则非垃圾分类莫属。
生活垃圾全程分类,在上海已经酝酿、试验了多时,到了“动真格”的时候了。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上海将“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全程分类”;而数易其稿后交付人代会审议的《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亦旨在用立法这一最具刚性的形式,为垃圾分类设定清晰的制度框架。
到了这个时候,“要不要垃圾分类”早有明确共识,就看这项为越来越多人所知的“新时尚”,能不能不折不扣地落地推进、合乎预期。而这显然比曾经的“禁燃令”“禁烟令”“限塑令”甚至交通大整治都难。
特别辟出的审议时间里,不少代表都回忆起上海曾经用力推动的这些革新。同它们相比,垃圾分类所涉及的要素,及其对日常生活的长期嵌入,实在复杂得多。
但这些实践经历,尤其是其中的成功经验,多少能给今天带来启示。拿“禁燃”来说,至今为人津津乐道的,有其中充分而高效的社会动员——烟花爆竹曾是无数人过年必备的仪式,严格的“禁燃令”推出伊始,也曾有过争议甚至反对声音。但在经过了前后几个春节的社会动员,特别是在基层织起一张稠密的监督之网之后,绝大多数人的习惯自然而然地就转过来了。
当然,这种社会动员,也不是靠“人海战术”或者“耍嘴皮子”,背后有制度支撑,特别有清晰的罚则;而仅靠罚款也并不完全解决问题,那背后,又有源头上针对供给的控制,借助市场的力量来悄然改变“需求侧”的习惯。
这样的多管齐下,慢慢也就形成了一个“闭环”。解决复杂问题,“闭环”显得尤为重要。只有环环相扣,才不至于节外生枝,或是中途损耗;很多时候,一个环节的设计是否公允、执行是否到位,还会影响诸多环节的信心,进而影响全局。
而这首先就需要一种系统的眼光来看问题,看到一串烟花爆竹或是一个垃圾桶背后的“系统性”和“复杂性”。
这是许多民生和社会治理问题都具有的特性,垃圾分类可谓典型中的典型。从源头到末端,从家庭到社会,从个人到政府,任何一个环节,都需要封堵住一切可能的漏洞,进而争取共识、实现合力。
垃圾分类在上海的“试验史”,可以追溯到近20年前。这些年,不少街镇社区都有过不同方式的探索,尤其去年至今,推行全程分类的努力遍地开花,有的成效显著,也有的并不理想,引发过不同的议论。
争议当然是正常的,但若相关各方总是各执一词,总是难见长效。现在要做的,其实是把各个环节的责任和问题辨析清楚,看看应当形成的“闭环”中,哪个环节还没有“闭”上,哪些释放的信号还不清晰,哪些又不够顺畅、容易产生扯皮。
动用立法资源为垃圾分类划定法治框架,初衷正是形成闭环。而如不少代表所言,一部“良法”,一定要通过有效执行来实现“善治”,才不辜负立法过程中的辛苦付出,和动用的法律资源。
而执行顺畅的前提,就要进一步增进共识,尽可能消除模糊地带、转变不合时宜的观念、寻求科学高效的方法。
立法对此作出了卓绝努力,但后续还有不少问题,有待实践中不断求解。比如许多人追问,立法规定“四分法”,马路上的公共垃圾桶却只有“两分”,客观上的标准不一,会不会造成市民作为“用户”的困惑,进而变相鼓励“两分”呢?这种疑惑,是需要用行动来打消的。
又比如,香蕉皮怎么扔、橘子皮怎么扔、宠物粪便又怎么扔,这些细枝末节的问题,却个个见微知著,需要清晰且有说服力的答案。更比如老生常谈的源头与后道关系,后道如何以“一以贯之”,来呵护前端的热情与信心?过程中可能需要的大量人力,能否既体现“社会动员”又避免“人海战术”?有些单靠行政力量强推效果未必佳的环节,是否可以更多引入市场机制?……
如此种种,都是“闭环”上的重要部分,都需要实事求是、细致入微的梳理、解答和实践。可以相信,结上了这个“闭环”,用行动诠释制度,以制度守护行动,加之持之以恒的耐心,垃圾分类这样的复杂问题,总有一天会不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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