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台湾家暴案增10年起诉3.5万人 家暴累犯逾4成
中新网1月28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据台湾当局法务部门统计,全台地检署侦办家暴案件数有逐年增加趋势,近10年共起诉35413人,不起诉理由以撤回或逾期告诉为最大宗。统计并指出,有约42%的家暴犯罪者曾有家暴前科,显示家暴犯罪再犯率很高。
法务部门自2008年至2017年统计,全台地检署共受理51083件家暴案,侦结72441名家暴案被告,男性被告人数是女性的5.6倍,10年中以2016年的6808案最多。
这72441名家暴案被告,被检察官起诉有35413人(占48.9%),不起诉有30990人(占42.8%),不起诉理由以撤回或逾期告诉为最大宗,主要因家暴受害人基于亲情原谅被告,或达成和解撤回告诉。
被害人身份以“配偶”27792人最多,经法院裁判确定移送检察机关执行者计32575人,判有罪者以拘役(占64.3%)最多,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占27.0%)居次;涉犯罪名以违反“家暴法”第61条第1款“禁止实施家庭暴力”占42.6%最高。
此外,被判有罪的家暴案被告,高达62%有犯罪前科,有犯罪前科者中约有42%曾犯家庭暴力罪或违反保护令罪。
责任编辑:赵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