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加强网游监管 防青少年沉迷
据统计,截至2018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8.02亿,其中学生群体规模最大,占比为24.8%。在快速发展的游戏行业中,除了火热的网络游戏娱乐等,电子竞技方兴未艾,日益职业化、产业化。
然而青少年因沉迷网络而荒废学业、走上歧途的案例也常常见诸报端。记者了解到,此次有多名广东省政协委员关注到青少年网络成瘾的现象,纷纷呼吁加强对互联网游戏的监管,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营造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防止对青少年造成不良影响。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李波、龙锟、廖靖文、罗桦琳、严建广
制定网络游戏等级制度
省政协委员陈曦认为,互联网游戏有其积极的一面,但由于缺乏法律法规的约束和社会各界的有效指引,互联网游戏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频现。
陈曦建议,一是制定网络游戏等级制度。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管理方法,制定出适合我国国情的网络游戏等级制度,使不同年龄阶段的青少年玩不同级的游戏。二是发挥网游企业自律自控作用。针对网络游戏中学生获取家长身份信息冒名注册行为,网游企业要实行技术升级,进一步完善游戏防沉迷系统,限制未成年人使用时间。在游戏产品设计上,网游企业还可事前征求教育学家、社会学家等专业人士的意见。另外,要加大对网络游戏市场的整治和规范力度,加强家庭教育和疏导,落实学校育人责任。
明确细致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
2016年,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关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随后实行。台盟广东省委会调研后发现目前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仍存在缺乏牵头单位、各地学校负责人不知晓该条例等问题。
为此,台盟广东省委会建议,执法部门衔接应当更加紧密有序,譬如要明确提出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有关的具体单位,要对具体就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的每一保护工作方面由哪个主管部门进行负责提出更加细致的规定,要对不同主管部门就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的协调监管进行更加细致的规定。此外,还建议监管手段措施应当与时俱进,更加现代化,同时要立法保障顺畅有效的举报渠道和切实有效的监督实施机构。
为了防止网络游戏对青少年造成不良影响,省政协港区委员陈文洲、林楚昭则建议要制定法律制度,让学校有法可依;要设定法规,严格审查,坚决禁止对青少年有不良影响的游戏产品进入市场;要制定网络游戏实名制和分段准入制度,由游戏开发商设置,政府进行监督。
主动开发主流“网络游戏”
去年7月24日,国家体育总局正式发布《关于举办2018年全国电子竞技公开赛的通知》,电子竞技作为一项正式体育项目首次得到官方主管机构认可。省政协委员朱颖恒指出,在当前电子竞技日益职业化、产业化的时代背景下,需要我国在整个社会层面上重新审视青少年职业选择多元化与保护的工作。加强青少年的网络保护,有助于规范电子竞技职业化发展路径,对于培育电竞人才梯队,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促进游戏行业有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朱颖恒在调研后指出,电子竞技正成为部分未成年人沉迷网游的“遮羞布”。比如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消费投诉日益增多,未成年人在网络游戏中的消费金额明显与其年龄结构不相适应,游戏公司专注营利,社会责任和道义失规失范。沉溺网络游戏对青少年的危害,已经远不止常见的网瘾、色情内容泛滥等,还有可能扭曲他们的价值观,引起青少年网络社交偏差行为,甚至诱发青少年误入犯罪歧途。
朱颖恒在《关于在电子竞技职业化背景下防止青少年沉迷网游的提案》中建议,要探索建立网络游戏强制分级机制,强制实施“网游宵禁”和子母账号登陆模式。提案还建议,官方要主动开发符合主流价值的“网络游戏”,主管部门应当紧跟青少年流行方向,教育部门要将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的话语,通过网络游戏的形式,融入青少年的日常生活。在学校的“第二课堂”中增设“电子竞技”兴趣班,引导青少年合理地利用时间,培育自己的兴趣爱好,防止一味地在围堵网游进校园上下功夫,转变思路,尝试探索疏导的路径,争取主动去引导校园内“网络游戏”的健康发展。
提案还建议建立“网游巡逻警”和电子竞技从业征信机制。针对网络游戏服务者,应当成立针对网络游戏的“网警”,违者将处以相应的经济、行政处罚,严重者直接吊销网络游戏经营牌照;针对青少年网游爱好者,应当建立个人账户征信公示制度,约束其自觉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