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新上市后首份业绩预告 ST长油净利最多下降近两成
新京报讯(记者肖玮)1月23日晚间,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长油 601975)披露重新上市后的第一份年度业绩预告,公告显示,ST长油预计公司2018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3.3亿元到3.7亿元,同比减少19.61%到9.87%,高于ST长油重新上市申请书预测的2.9亿元。
ST长油表示,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燃油价格同比上涨,导致燃油成本同比有较大幅度增长,同时,因2018年度母公司开始缴纳企业所得税,导致所得税费用同比大幅增加。
自今年1月8日重新上市以来,ST长油股价不断下跌,截至1月23日收盘报2.44元/股,下跌0.41%,总市值为122.6亿元,已较上市首天的参考价4.31元/股跌去43.4%,市值缩水近94亿元,而2.44元/股的收盘价也相当接近当初重整计划的债转股价格。
2010年-2012年,ST长油分别亏损2460万元、7.49亿元、12.38亿元,于2013年4月21日被暂停交易,随后因2013年继续亏损59.19亿元,触发连续四年亏损的退市红线,于2014年6月5月被退市。
2014年11月28日,南京中院裁定批准ST长油重整计划,以ST长油现有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4.8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共计转增约16.29亿股。随后,ST长油利用该部分转增股份和全体股东按照相应比例让渡的股份,以每100元债权可分得43.5股的价格(2.3元/股),以股抵债,有13家金融机构由债权人变成了股东,合计清偿了约62亿元债务。
这批金融机构包括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下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等,其均承诺自重新上市起12个月内不会进行减持。
此外,上交所在去年11月的答记者问中表示,ST长油退市后,于当年实施了破产重整,剥离了最大亏损源VLCC船舶(超大型油轮),减少了巨额债务负担。此后,公司在未改变主业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下,通过自身努力,逐步改善和恢复了持续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据ST长油在2018年12月27日披露的重新上市报告书显示,2015年-2018年1-9月,ST长油营业收入分别为54.79亿元、57.81亿元、37.29亿元和24.9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28亿元、5.60亿元、4.11亿元和2.20亿元。截至2018年三季度末,ST长油尚有未分配利润-57.8亿元。
ST长油成立于1993年,主营沿海和国际航线石油运输业务,于1997年6月在上交所上市。ST长油重新上市后,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按照上交所的说法,ST长油需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至少至公司披露重新上市后首份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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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记者 肖玮 编辑 程波 校对 吴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