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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德医疗一批次医用口罩不合格被罚3万

原标题:振德医疗一批次医用口罩不合格被罚3万

新京报讯(记者 王卡拉)1月23日,振德医疗发布公告称,公司一批次医用外科口罩因口罩带断裂强度不符合标准规定,被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并处罚款3万元。对此,振德医疗表示,事件发生后,公司立即进行了整改,加强内部数据监测,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对抽检不合格医疗器械核查的函”显示,抽取标示生产单位为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批号为20180118,规格为17cm×18cm-3P,型号为I型的医用外科口罩,经广州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口罩带断裂强度不符合标准规定。

振德医疗称,本次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的20180118批次医用外科口罩(口罩带为橡筋式)是公司于2018年1月18日至2018年1月19日生产,并于2018年3月6日将该批号医用外科口罩进行了销售,货值共计9031.23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0.00069%;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公司的处罚款3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025%。

事件发生之后,振德医疗已组织生产、品质、销售等相关部门对该批次医用外科口罩的生产、储存和流通各环节进行核查,为避免该批次产品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已对该批次产品及时、主动启动了召回程序,并开展留样自检工作,检查结果为合格。

同时,振德医疗对抽检样品的内部质量控制与监测数据多次分析与验证,口罩带连接断裂强度出现异常的主要原因是偶发性设备异常。基于此原因,公司已对医用外科口罩生产的控制系统进行升级,提高生产设备的稳定性和异常停机的自动化控制,加强内部数据监测,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针对出现的产品不良现象和异常现象,振德医疗表示,严格按国家相关法规要求进行处理,并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客户端进行报告和说明,通过更加严格的控制产品质量,提供更安全有效的产品。此次事件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医用外科口罩其他批次产品生产、销售情况正常。

新京报记者 王卡拉 编辑 岳清秀 校对 吴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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