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宣城宣州:2018年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分657人次
2018年,宣城市宣州区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将精准运用“四种形态”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始终,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区纪检监察组织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657人次,其中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处理总人数的60.9%、29.8%、3.1%和6.2%。
重教育,早预防。突出抓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运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廉政提醒谈话,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推动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注重预防在先,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错酿成大祸。2018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综合运用初核了结、谈话函询等“第一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400人次,同比增长36.1%。
强监督,严执纪。聚焦“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盯紧重要节点、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以钉钉子精神从严监管不停歇、不松劲。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违规滥发津补贴、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等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限期整改。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行为,2018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2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人。
真查处,显震慑。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责任落实等方面问题,加强涉嫌违纪问题线索的跟踪处置。保持惩治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对触碰纪律红线的党员干部,坚决发现一起、惩处一起。2018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立案查处党员干部258人,给予党政务处分256人,其中给予双重处分10人,采取留置措施5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7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件44起48人次,形成强烈震慑,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宣城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