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老年代步车监管的2.0怎么走
在经过野蛮生长后,老年代步车在北京的存量已经达到了百万辆,如果不立即进行管理,这一数字将很快超过北京机动车的存量,届时无论是治理交通拥堵还是城区停车抑或其他改革,均会受到严重影响,为此,正在召开的北京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包括市政协委员、台盟北京市委常委陈小兵,市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教授裴普成,市政协委员、中国石化北京化工研究院教授级高工朱良在内的多位委员,将自己的关注点再次锁定在老年代步车的监管上,他们建议面对违规老年代步车的巨大市场保有量,不仅在使用环节、交通管理上应进一步加强监管,还应从运输、销售等源头环节“堵住”老年代步车流入北京市场,并启动现有车辆淘汰、回收机制。
存量破百万
近年来,在北京熙攘的街道上,时常出现车尾悬挂“自家用”、“接孩子用”等标识的老年代步车。这种形状各异、体型不大、三轮或四轮的电力驱动车型,由于缺乏法律法规界定,长期游离于灰色地带,上路行驶时既不悬挂号牌,驾驶者是否拥有驾车资质更无从谈起,但这些“便利”的上路条件,使得该车型开始野蛮生长。
陈小兵介绍,以电力装置驱动的“老年代步车”其实是三轮、四轮低速电动车的一种通俗叫法。随着生产商对该车型不断地“升级换代”,老年代步车逐渐形成全包车体,体积和行驶速度都大幅提升,早已超过非机动车外形尺寸、质量和限速,已非常接近普通机动车。
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北京老年代步车数量已突破百万辆。然而,在销量、保有量快速增长的背后,老年代步车却一直处在“裸奔”状态。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里,并无对于老年代步车的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生产商往往参照电动自行车或电动轮椅车国家标准进行非法组装,设计时速也早已超过电动自行车标定的15公里/小时以下,甚至能够达到60-80公里/小时,达到普通机动车行驶速度区间。
裴普成表示,接近于普通机动车行驶速度的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首先应符合机动车标准,行驶性能、充电以及安全带、气囊等安全装置也要符合上路行驶标准,并不是装个车壳这么简单。
由于老年代步车缺乏国家生产标准“带病”上路,同时驾驶者并无驾驶资质违规上路,行驶中时常出现随意变道、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致使由老年代步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据公安交管部门统计,近五年来,因老年代步车引发的交通事故高达83万起,其中造成1.8万人死亡、18.6万人受伤,引发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年均分别增长23.3%和30.9%。
销售转入地下躲避监管
事实上,老年代步车无序发展引发的交通管理难题,北京市相关部门也推出法律法规,加大力度对老年代步车进行监管。但是,陈小兵表示,在被叫停销售后,部分老年代步车经营者开始转战线上躲避监管。
2018年7月,北京市工商局启动“违规销售电动车专项治理行动”,其中明确,不得销售不符合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四轮车、老年代步车等违规电动车。同时,修改后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章附则的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动力装置驱动的三轮车、四轮车按照国家和本市机动车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陈小兵认为,从法理上,该办法已明确电动三、四轮车属于机动车范畴,不能按照非机动车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并上路行驶。
然而,目前老年代步车在购买和使用上,早已不是老年人专属,由于该车型不用上号牌,也不用驾驶资质,很多年轻人也成为老年代步车的车主,而消费群体结构的不断扩大,也使得部分电动车经营者将老年代步车转移至线上销售。北京商报记者在淘宝网看到,经营老年代步车的店铺多达几千家,虽然店铺内给出“购买前请咨询当地交管部门,确定购买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请遵循当地管理规定。”的提醒,但店主透露:“只要消费者购买,我们会将车运到,或让购车者所在地经销商联系购车者,另行告知具体提车地点。”
对此,陈小兵认为,这种行为不仅是对法律法规条例的对抗,也是对交通安全秩序的破坏。
封堵源头启动淘汰机制
面对老年代步车的百万市场保有量、交通违法、转战线上销售等难题,北京市在通过销售端整治、制定法律法规认定车型归属的同时,对于老年代步车的监管也应该进入2.0时代。陈小兵建议,应该在运输环节上封堵老年代步车进京的源头,进一步监督电动车销售,同时对于现存车辆启动回收、淘汰机制。
陈小兵表示,老年代步车生产厂家多分布于山东、河北、内蒙古、辽宁、江苏、浙江等地,相关部门应加强在运输环节的检查力度,严禁老年代步车运输进京,封堵源头。同时,执法部门应完善查处机制,加强对电动车销售门店的清查及地下销售行为的查处,杜绝老年代步车销售行为。
此外,对于现存老年代步车,陈小兵认为,应该运用宣传手段,向市民宣传老年代步车违法上路使用的危害性及违法性,呼吁和号召广大市民自觉不购买使用此类违规车辆,同时尽早主动处理。“我建议,相关部门是否能借鉴机动车报废制度,在各区设立老年代步车回收点,统一回收后送到解体厂进行报废,在回收的同时,是否能够提供一些经济补偿,尽快减少北京市老年代步车数量。”他表示。
朱良则认为,面对老年代步车数量逐年增长的现状,相关部门在封堵运输、销售源头的同时,现存车辆淘汰应设立时间表,如果不设期限,未来的治理成本将会增加。但是,在车辆淘汰过程中,由于老年代步车不同于合法机动车,因此是否应给予补偿还需谨慎看待。北京商报记者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