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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非遗条例划定市场开发路径

原标题:北京非遗条例划定市场开发路径

北京商报讯(记者卢扬胡晓钰)1月16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对《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清就条例草案向大会作说明时指出,现阶段北京在非遗保护上正面临着特殊挑战,包括人口快速流动,一些非遗受众持续减少,“没人、没钱、没销路”是传承人普遍面临的问题等。基于这一背景,此次条例草案除了强化调查和保存相关要求、规范代表性项目的评审,还在非遗的市场化发展方面明确了方向和激励措施。

条例草案指出,未来将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相关教育教学活动,还将助力校企合作,促进非遗与其他产业的融合。条例草案第四十七条提出,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科技、文化创意、健康等产业融合发展的合作平台,推动项目保护单位、高校和研究机构开展产学研融合和校企合作。

北京设计学会副秘书长邱冀重指出:“通过搭建与高校设计专业的创意设计服务平台,结合非遗的工艺特性及传统文化内涵,可提升面向产品新文创的设计能力。不仅仅在审美上与时俱进,同时通过设计语言发挥了非遗传统工艺的创造力。”邱冀重认为,产学研融合和校企合作将为实现非遗的“见人、见物、见生活”现代传承打下基础。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条例草案中特别指出,非遗保护应当坚持本真性,尊重历史原貌,同时,也必须适应时代要求和生产生活需要的变化,融入现代生产生活。据市人大代表、北京市珐琅厂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兼总工艺美术师钟连盛介绍,为了与市场紧密结合,很多传统的技艺都在进行着创新发展,“当下景泰蓝的造型更加时尚、简洁和流畅,装饰也更为现代,更加迎合了年轻人的审美需求”。

在社会对于非遗保护和研究参与度日渐提高的背景下,条例草案还为社会资本参与非遗提供了思路。条例草案明确指出,本市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元素,开发文化产品和服务;对符合规定的项目,优先给予资金支持;鼓励旅游业经营者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开发旅游线路、旅游项目和旅游产品;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通过创新金融产品等方式,为开发利用代表性项目提供金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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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人”谈非遗市场化困局与破局

北京鬃人第四代传承人白霖:避免“广泛撒网”

“非遗保护和传承的前提就是要明确对非遗的界定标准,只有标准清晰、分级制度明确,才能有的放矢地实现更多目标。”在北京市级非遗项目北京鬃人第四代传承人白霖看来,在我国不断强化非遗概念的过去十几年中,很多项目都被列入了非遗保护的名录中,然而,到底哪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才是具有相对濒危性,急需传承与保护的,确实没有清晰的评审与界定。

白霖直言,政府和社会的财力、物力都是有限的,而这也决定了非遗的保护面不能太宽,要避免“广泛撒网”、涵盖所有延伸门类式的保护,而是集中资源和力量去保护那些濒危且有传承价值的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白霖还提出,除了界定标准外,非遗分级、分类标准的制定也是保护工作中的关键一环,能更好地提高各方对于非遗的保护效率。

北京泥彩塑第四代传人双彦:仍缺乏公开市场

北京泥彩塑第四代传人、国家非遗彩塑兔儿爷代表性传承人双彦告诉北京商报记者,直到现在,自己做的兔儿爷仍完全没法面对公开的市场,销路全靠熟悉的朋友介绍,“这两年,我们每个月的销售额平均在1万元左右,如果时逢春节庙会可能有个3万-5万元的收入,然而,这仅够工作室几个人的日常生活”。

双彦坦言,自己虽然想要对接市场、拥有自己的店铺,但是高昂的租金和繁杂的手续,让一整个工作室的“手艺人”犯了难,“一年十几万几十万的商铺租金,普通的非遗传承人很难负担得起”。

对于条例草案中提出的相关市场化扶持条款,市人大代表、天街集团董事长李桦在东城区小组审议中表示,应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资源的力量,建议设立非遗大数据库,制定标准、精准备案、防伪溯源并鼓励线上交易,让非遗更具有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

北京商报记者蒋梦惟常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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