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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警方破获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

原标题:我市警方破获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

将几元、几十元的低档酒换个“脸”,就变成了“飞天茅台”和“国窖1573”等品牌的高档酒,价格也翻了几十倍。1月14日,从市公安局获悉,针对岁末年初经济犯罪特点,该局经侦支队成功侦破了一起涉案金额达百万元的假冒注册商标案,及时打掉一伙盘踞在拉萨的生产、销售假酒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三名,缴获各类中高端假酒两千余瓶,包装材料、商标、酒瓶若干,生产工具一批,基酒800余斤。

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五大队办案民警介绍,该队近日接到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的线索。随着调查步步深入,经过民警多个昼夜不间断的蹲守,一个制假团伙渐渐浮出水面。侦查人员成功锁定左芬(化名)、李振(化名)和李娜(化名)3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并摸清掌握了他们把位于夺底乡一租赁房作为生产活动的作坊。1月5日凌晨,经过一段时间循线追踪,在相关部门的协助下,办案民警立即行动,兵分数组,同时对制假窝点、仓储窝点进行突击收网。

“整个制假窝点的环境比较隐蔽,换装成功的白酒被随处摆放,收购来的各种包装材料也堆积在一旁。”办案民警说。在当天的收网行动中,办案民警克服严寒天气,成功端掉这个位于夺底乡1组某砖厂内的制售假酒窝点,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左芬及其子女李振和李娜三人,并在假酒生产窝点现场查获假冒“茅台”“国窖1573”“五粮液”等中高端品牌酒两千余瓶,涉案金额达百万元以上。

经办案民警查实,于2016年起,左芬伙同其儿子李振、女儿李娜3人即开始在我市从事非法活动。他们使用市场购买的劣质白酒作为基酒灌装进购买的假高端白酒酒瓶后,自己包装贴标识,并冒充真酒进行销售盈利。左芬和李娜负责灌装贴标加工假酒,李振负责购买原材料,各种商标、包材及对外销售,三人将生产出的假冒“飞天茅台”“国窖1573”“五粮液”“五粮液1618”“洋河天之蓝”“红花郎”“青花郎”等10余种高端假白酒销售至拉萨20余家商户处。左芬等3名犯罪嫌疑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3人均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那么,如何辨别“国窖1573”的真假呢?泸州老窖“国窖1573”驻拉萨办事处客服经理何佳告诉记者:“辨别‘国窖1573’的真假需要关注酒瓶的各个细节,比如开口处圆环的设计和为了倒酒方便所在瓶口处设置的微小凹槽。此外,消费者还可以通过查看瓶身处标签的印刷辨别酒的真假,真酒的印刷一般采用铅字印刷并且字迹工整,没有字迹模糊的情况,而一些劣质的赝品则不然,假酒外包装不正规,条形码和生产日期都很模糊,封条也很不清晰。”

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酒类饮品安全直接关系到百姓的生命健康,在区公安厅和市公安局党委的领导下,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公安部门关于打击食品药品犯罪、打假侵权假冒伪劣犯罪行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广泛摸排线索,查源头溯根源,以实际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酒类犯罪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确保我市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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