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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甲夫妇按期履约兑现承诺

原标题:花甲夫妇按期履约兑现承诺

临近年关,一对花甲夫妇主动到陵川县法院履行了最后一笔3000元的还款义务,用实际行动兑现了自己的承诺。

被执行人王某系申请执行人张某的养子,因城中村改造拆迁对置换房的所有权产生纠纷,诉至法院。审理过程中,经陵川县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各自占有的置换房归各人所有,由王某补偿养母张某安置房面积差折价款10万元,后因经济困难未及时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在向被执行人王某发出相关法律文书后,进一步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面临的严重后果。面对执行法官的敦促和敬戒,王某在讲清未及时履行调解书的原因后,主动要求执行法官给予理解,在履行时间上给予宽限。考虑被执行人王某家庭生活困难、复杂的家庭关系及履行诚意等因素,执行法官遂通过与被执行人养母沟通,促成双方再度达成执行和解意见,王某每月履行3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还款义务。被执行人王某为尽快履行还款义务,近两年来,一年四季坚持外出打工,家中省吃俭用,如期按约履行义务,兑现承诺。

经过夫妇共同努力,近期,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10万元还款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在长达两年的履行期间中,执行法官为确保和解协议不再变成“法律白条”,定期提示履行义务,及时发放执行款项,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好评,也充分展现了人民法院坚定破解执行难工作中应有的司法人文关怀。

通讯员 李慧锋 郭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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