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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

原标题:我省出台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

日前,《江苏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省政府令第126号,以下简称《办法》)经省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的出台,是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江苏省社会救助办法》的重要举措,适用于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相关组织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简称救助单位)在依法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时,经核对对象授权,由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简称核对机构)对其家庭收入、财产等经济状况开展信息归集、比对,并出具核对报告的活动。

《办法》明确了核对工作原则、核对对象、核对内容、核对方式 、核对程序等,规定了政府相关部门(机构)提供信息核对的义务职责以及省、市、县(市、区)三级核对平台的工作职能,强调了出具证明单位和个人的信用管理,核对事项授权、核对工作保密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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