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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通报3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原标题:株洲通报3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近日,株洲市纪委对3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1.茶陵县云阳街道滨江居委会第三支部党员谭四友侵占组集体资金问题。2012年9月至2015年11月期间,县财政局分五次下拔云阳街道滨江居委会11组(原十八丘村6组)集体的“公益林补偿基金”至谭四友个人账户上。2012年10月29日,谭四友将下拔的第一笔3319.32元上交给组集体,其他四笔共计20904元补偿款未及时上交,并在2014年9月24日至2017年8月9日期间分次取出用于家庭开支。调查期间,谭四友将侵占组集体资金20904元退缴至滨江居委会。2018年10月,谭四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渌口区朱亭镇原金福村支部书记许永立等4人侵占集体资金问题。2016年11月底12月初,朱亭镇原金福村经支村两委及全体村民小组长研究决定,将该村永久组和凤形组共有的再生林作价8000元出售给该村村民郭某某、文某某。出售款到位后,其中3200元支付给永久组和凤形组,其余4800元没有入村账,经原金福村支村两委成员许永立(原支部书记)、刘年申(原村主任)、文艳红、刘金亮商议,将该笔集体资金用于金福村2016年治安巡逻工资的发放,4人各领取现金1200元。2018年5月,许永立、刘年申、文艳红、刘金亮4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天元区雷打石镇铁篱村虚增工程量违规套取资金问题。2015年底至2017年1月,铁篱村先后4次召开村委会,时任村支两委成员李安炎、黄国良、陈汉刚、谭金令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姜朝希、唐建新、王映泉等人参会。会上议定通过虚增工程量的方式套取资金,用于解决村上各类费用支出。会后,李安炎将会议结果向时任村书记陈姣报告,陈姣未反对。后铁篱村通过虚增工程量的方式套取资金共计12.4万元未进入村账,直接用于村务开支,其中7.8万元被李安炎、陈姣用于向相关领导送礼。2018年7月,李安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陈姣、谭金令、黄国良、陈汉刚、姜朝希、唐建新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株洲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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