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霞浦法院审结首例刑事速裁拒执案件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09日讯 近日,霞浦法院审结被告人陈某某、郑某某与陈某甲借款纠纷一案,据了解该案系其首例运用速裁程序方式审理的拒执案件。
经查,陈某某、郑某某应共同偿还陈某甲借款本金50万元。该判决生效后,两被告人未执行判决。2016年9月,霞浦法院立案执行,并向陈某某、郑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履行裁判义务告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在生效判决进入执行程序后,陈某某、郑某某将名下的房屋转让给他人,所获得的卖房款均未依法向法院报告,亦未归还陈某甲,而转移该款用于其他开支,致使法院判决无法得到履行。
案发后,被告人陈某某、郑某某自愿认罪。此案经霞浦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鉴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霞浦法院依法采用速裁程序,仅用三天审结首例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拒执案件。
(廖娇燕 叶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