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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五常市焚烧秸秆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

原标题:关于对五常市焚烧秸秆问题处理情况的通报

近日,哈尔滨市纪委监委对五常市露天焚烧秸秆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经市纪委监委研究并报请市委批准,决定对五常市70名党员干部及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18年12月12日凌晨,五常市冲河镇、龙凤山镇村民焚烧秸秆,随后沙河子镇、常堡乡等10个乡(镇)陆续出现火点,导致哈五公路等区域能见度不足20米,这是我省开展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攻坚战以来出现的“第一把火”,严重影响空气质量,对居民生产、生活造成极大困扰,产生极坏负面影响。当日,省政府对五常市委、市政府进行了约谈,该市立即整改。

出现这一问题,暴露出五常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政治意识不强,政治站位不高,对生态环保的大局意识和底线思维树得不牢,政治责任落得不实不靠,履职不力、工作不严不细不实,监管缺失。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省委关于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办法(试行)》《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等有关规定,对该市70名党员干部及相关人员严肃处理。

五常市冲河镇四平村党支部书记张玉国、龙凤山镇岗里村党支部书记郭艳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龙凤山镇七寸河村党支部负责人吴占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冲河镇永丰村党支部书记李新朝、龙凤山镇东局子村党支部书记刘子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五常市委书记张希清,市委副书记、市长张英波等65名党员干部及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

五常市委、市政府必须深刻反思,总结教训,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决策,切实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部署落实到位,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举一反三,以此为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形成政治自觉,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职尽责,加强监督检查,科学、精准和有效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对工作缺位、履责不力、监管不严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持续传导压力,形成有力震慑,为我市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中共哈尔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哈尔滨市监察委员会

201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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