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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区两级拟取消证明事项430项

原标题:广州市区两级拟取消证明事项430项

大洋网讯一些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无谓证明让群众来回折腾,广州将大刀阔斧当清则清。昨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据了解,经对各区、各部门梳理出的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市区两级总计拟取消证明事项430项。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近年来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无谓证明等奇葩证明的存在,影响了营商环境质量的进一步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既要“减政放权”,更要“减证便民”,从根本上解决困扰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难点热点问题,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

据悉,广州市区两级拟取消证明事项430项,其中市一级拟取消证明事项363项(由本市地方性法规设定的10项证明事项,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对有关地方性法规进行修改,并授权市政府公布取消目录),在这363项中,包括取消新设证明161项、简化现有证照202项;区一级取消证明事项67项。

据了解,本次清理工作注重实效,主动将办事指南等设定的证明事项一并纳入清理范围。除按国家和省的部署清理广州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市区两级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之外,还主动将直接在办事指南、申报指南、材料清单中设定的证明事项一并纳入清理,取消该类证明事项102项。此外,对现有证照、前序业务、自证材料等非由第三方新开具但带有证明性质的材料,按照“减证便民”精神予以简化202项。

为了回应诉求,此次将对“痛点”“堵点”“难点”进行重点清理。聚焦减证便民和优化营商环境,广州高度重视司法部“群众批评群——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反映的问题,拟取消的证明事项主要涉及家庭户籍、产权登记、社会救助、养老医疗、子女入学、交通出行、劳动就业、项目审批等群众关心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

市法制办表示,下一步将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意见,对《通知》修改完善后,以市政府名义印发执行。

拟取消的证明事项(部分)

1.户籍管理

在户籍管理方面,市公安局提出了50余项取消或简化材料的建议,涉及户口市内迁移、国(境)外人员回国(入境)定居入户、投靠配偶、父母、子女入户、收养入户、恢复户口等多个行政事项,对合法住所证明、接收证明、与被投靠人亲属关系证明等证明事项均提出了取消的建议,对投靠人、随迁子女和被投靠人身份证、户口簿等现有证照的提供方式也予以了简化,无需再提供复印件或其他需要当事人专门前往有关机构开具的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2.交通出行

在交通出行方面,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申请涉及的14项证明事项,拟直接取消其中的高层次人才证明、总部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人才的证明、车辆被盗抢证明、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或商务部门的核实凭证等12项证明,全部通过政府内部信息核查等方式取代。

3.子女入学

在子女入学方面,拟取消高中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资格认定时,要求留学人员子女提供的留学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海外华侨华人子女的相关使领馆证明、烈士子女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所需的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等20余项证明事项。

4.人才入户

在人才入户方面,共取消提供引进人才入户申报材料达8项,包括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调动或就业登记证明、本市合法住所证明、随迁配偶的就业证明或参保证明等多项证明事项,精简幅度超过原材料的3/4。

5.产权登记

在产权登记方面,拟直接取消国有土地上房屋转移登记时所需要提供的回迁证明、婚姻关系证明等证明事项。

6.项目审批

在项目审批方面,拟取消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前要求的土地行政部门管理意见、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阶段的建设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前要求提供的国土房管等相关行政部门的批准文件等证明事项。

(信时记者何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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