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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新设的十个办案部门人员接近300名

原标题:最高检新设的十个办案部门人员接近300名

最高检调整充实新设办案部门人员力量

正义网北京1月3日电(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戴佳)记者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后新设的十个办案部门人员接近300名。

据了解,中央正式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后,最高检党组立即着手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实施工作。2018年12月17日,最高检召开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动员部署大会,将原侦查监督厅、公诉厅、公诉二厅、刑事执行检察厅、民事行政检察厅、控告检察厅、申诉检察厅、铁路运输检察厅、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察局、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整合、优化,重新组建为第一至第十检察厅。在编制相对紧张的情况下,原业务部门共配备编制246名,改革后新设的十个检察厅已配备编制266名,并预留一些编制用于业务部门有计划调入、遴选优秀人才,人员全部到位后,十个办案部门人员接近300名;同时,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办公室等综合业务部门也内部增挤了一些编制,业务部门人员编制达到400余名,体现了人员、力量向业务倾斜的导向。

据悉,2018年12月24日,原业务部门的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全部根据职能、专业和意向重新调整分配到第一至第十检察厅,并开始按照新的检察权运行和检察职能行使机制开展工作。

记者了解到,为同步做好地方各级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的指导推进工作,最高检经与有关部门反复沟通,并经中央有关部门审批同意,于近日印发了《关于推进省以下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的通知》。各地检察机关积极贯彻落实最高检“三定”规定精神,研究制定符合地方实际的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目前已有3个省级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获最高检同意,正在抓紧组织落实。其他地方检察机关在抓紧研究制定改革方案的同时,根据最高检的部署要求,及时调整职能和整合人员力量,对应最高检新的机构设置和工作机制开展司法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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