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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三届东莞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原标题: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三届东莞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东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东莞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1月15日至16日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东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东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三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讨论东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及有关报告。

四、听取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东莞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十三届四次会议期间提案征集情况的报告(书面)。

五、表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东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来的优秀(表扬)提案和办理提案先进单位。

六、审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东莞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七、选举事宜。

八、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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