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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机构改革平稳有序推进26家机构已完成挂牌集中办公

原标题:沈阳市机构改革平稳有序推进26家机构已完成挂牌集中办公

记者从市委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我市正在按照获批的《沈阳市机构改革方案》,组织新组建和调整更名的机构集中挂牌、组建机构、人员转隶、集中办公等工作。截至12月29日,市委办公室、市委编办、市政府办公室等26家已经完成挂牌,实现集中办公。

市级机构改革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承上启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市机构改革的“重头戏”,有利于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履行好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责任,有利于各级党政机构设置总体上与中央及省委基本对应、上下贯通,有利于强化基层治理、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也有利于为区县(市)、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提供示范。

当前,我市正集中力量抓好市级机构改革的组织实施,调整优化市级党政机构和职能,为完成全市机构改革任务奠定基础。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机构改革工作,切实将其摆在突出位置来抓,作出了一系列安排部署,特别是坚持问题导向,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统筹谋划设计、充分论证酝酿,形成了《沈阳市机构改革方案》,并经11月23日召开的市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审议通过后,呈报中央及省委审批。12月26日,中央正式备案同意我市机构改革方案,标志着我市机构改革工作正式进入组织实施阶段。

市级机构改革后,共设置党政机构53个,党委机构15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4个,政府机构38个。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机构设置上下贯通。着眼于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省委新组建和重新组建了12个议事协调机构,我市全部对应设立;要求实行统一归口的全部统一归口领导、归口管理;对于中央和省两级新组建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应急管理、医疗保障、市场监督等部门,全部对应设立,主要党政机构设置做到与中央和省基本对应。二是因地制宜设置特色机构。结合沈阳实际,做好“自选动作”,在限额内设置一批机构。比如,将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更名为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加挂市行政审批局牌子,全力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分别组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市政公用局,深入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制改革,理顺城市建设和管理体制,实现“建管分开”;组建市金融发展局、市大数据管理局等部门,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三是统筹推进其他领域改革。统筹推进人大、政协机构改革和群团组织改革。落实中央有关整合组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和农业等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要求,整合规范执法主体,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减少执法层级,完善执法制度,创新执法监管方式,构建权责明晰、执法规范、服务优化的行政执法体制。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结合优化营商环境,能取消的政府行政职权坚决取消,能下放的尽快下放,应保留的切实管住管好,实现权责清单同“三定”规定有机衔接。

这次机构改革涉及部门人员较多、触及利益关系复杂,市委市政府强化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以坚定的决心、周密的组织、有力的举措推进市级机构改革。

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市委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张雷书记和姜有为市长任组长,担负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的责任。成立8个口的机构改革专项协调小组,由相关市领导任组长,化解改革难题、疏通改革堵点,统筹抓好牵头归口领域的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市委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通盘考虑、整体谋划、系统推进,扎扎实实抓好《方案》实施。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特别是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办等部门,按照分工做好涉改部门资产处置、人员调整、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方面工作。同时,加强与省直对口部门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口径,确保改革上下联动。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承担改革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靠前指挥、履职尽责、推动落实。

明确时间节点,按时有序推进。市本级机构改革将在12月30日前完成新组建和调整部门挂牌以及“三定”规定印发,各区县(市)和乡镇(街道)机构改革要严格按照省委明确的时间节点抢前抓早、加快推进,确保2019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机构改革任务。

(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韩冰、何强 沈阳日报、沈报融媒记者陈凤军、樊华、赵国清、包晗、黄超、于海、徐娜、张晓宁、刘海搏均参与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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