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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按服役贡献获不同优待 特困对象特殊关怀

原标题:退役军人按服役贡献给予不同优待,特困对象将获特殊关怀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化改革 锐意进取

努力开创退役军人工作新局面

——全国退役军人事务厅(局)长会议在京召开

12月28日至29日,全国退役军人事务厅(局)长会议在京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军委政策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8年工作,部署2019年重点任务。退役军人事务部党组书记、部长孙绍骋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

会议强调,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退役军人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设计、亲自部署推动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构,并在退役军人就业安置、双拥共建、烈士褒扬、优待抚恤等方面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要认真学习领会,吃透精神实质,进一步把退役军人工作推向前进。

会议认为,2018年是退役军人工作载入史册、不同寻常的一年。一年来,退役军人工作落实中央部署坚决有力,工作体系构建进展顺利,政策法规制定快速推进,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年度安置任务有效落实,服务保障水平不断提升,权益维护工作有力有序,为退役军人工作改革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会议指出,2019年退役军人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构建科学规范的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政策制度体系为主线,着眼长远加强顶层设计,立足当前解决突出问题,综合施策、持续发力,推动退役军人工作全面发展,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社会大局稳定做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会议强调,要认真落实中央部署要求,以改革思路和举措推进2019年各项任务。一是突出政策制度建设,为退役军人工作持续发展提供可靠制度保证。二是狠抓思想政治工作,确保退役军人始终离军不离党、退役不褪色。三是做好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积极支持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四是大力促进就业创业,切实把退役军人作为重要人力资源使用好、作用发挥好。五是做好抚恤优待工作,增强退役军人优抚待遇整体性公平性协调性。六是做好褒扬纪念工作,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尚英雄、缅怀先烈的良好风尚。七是加大权益维护力度,促进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八是着力破解矛盾问题,及时回应退役军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诉求。九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高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水平。

会议要求,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努力建设牢固树立和践行“四个意识”的政治机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行政机关,有力维护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的服务管理机关,立足退役军人工作改革发展的历史新起点,牢记使命、锐意改革、勇于担当,不断开创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新局面。

在12月28日召开的全国退役军人事务厅(局)长会议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部长孙绍骋在讲话中指出,要“坚持以退役军人为中心”,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把解决他们的困难问题作为工作重点,把他们是否满意、是否认可作为检验标准,把广泛发动、紧紧依靠他们作为重要方法,贯穿到各项工作之中,带着责任、带着感情开展工作。

服务机构将延伸至乡村一级

据了解,省市县乡村各级将建立实体化的退役军人服务机构,以确保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落到实处。省市县三级将建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乡镇、村将建立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站,确保有专业的人员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化服务。通过建立贯通省市县乡村各级的服务体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员的服务网络,更好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服务。

按服役贡献给予不同优待

孙绍骋在会上指出,要研究制定出台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根据服役贡献,给予各类服务对象不同的社会优待,在养老、医疗、住房、家属随迁安置、文化、交通、子女教育等方面,给予区别化优先优惠。

特殊困难服务对象将获特殊关怀

对遇有特殊困难的退役军人和军属,根据其困难程度,在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基础上,给予临时性、应急性帮扶援助。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拟订具体办法,为特殊困难的服务对象提供多渠道多层次的帮扶援助。

信访渠道将进一步拓展

孙绍骋指出,信访工作要实行首办负责制,对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各地要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将建设退役军人信访信息系统,逐步实现让信访人员可以通过网上信访、视频信访、电话信访等多种渠道反映心声。对落实退役军人安置保障政策不力、损害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探索建立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机制和诚信体系,将相关待遇保障与现实表现挂钩,依法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军人公墓列入建设规划

孙绍骋在会上指出,要研究拟订军人公墓建设规划和标准,按照“国家统一规划、属地建设管理”的原则,适时出台军人公墓的建设、管理和维护政策。

2018年退役军人工作盘点

政策法规建设快速推进

退役军人事务部组建以来,将政策法规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为退役军人事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组建伊始,就把起草《退役军人保障法》作为一项最基础性的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抓紧起草初稿,并明确要尽早开展全面清理退役军人工作法律法规政策工作,列为“家底工程”重点推进。

会同相关部门就退役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管理、退役士兵安置、服役表现与安置相结合、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高抚恤补助标准、悬挂光荣牌、退役军人信息采集等工作出台了文件。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安置管理、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等文件即将出台。

《退役军人保障法》《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正在抓紧完善。涵盖就业安置、待遇保障、抚恤优待、荣誉激励、教育管理各领域的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制度体系架构已见雏形,推进顺利。

01

《退役军人保障法》推进时间表

2018年07月19日

退役军人事务部召开座谈会,就《退役军人保障法(初稿)》向各界征集意见。

2018年07月31日

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部长孙绍骋介绍,退役军人事务部正在全面梳理评估新中国成立以来涉及退役军人的所有政策法规,着手起草《退役军人保障法》和《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

2018年09年07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官方网站“中国人大网”公布《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退役军人保障法》被列入47件“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之一。

2018年10月15日

钱锋副部长召集有关人员研究修改《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表示,退役军人事务部正在抓紧梳理汇总各单位的意见,分析研究,与有关单位沟通协调,并对法律草案进行修改完善,适时将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2018年11月27日

退役军人事务部召开宣传工作座谈会,会议通报《退役军人保障法》立法工作最新进展。《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已送中央和国家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军队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各单位的意见已反馈,并已完成梳理汇总工作。退役军人事务部正在认真分析研究,反复沟通协调,对法律草案进行修改完善。下一步,将适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02

2018年退役军人事务部制定印发的部分工作政策文件

《退役军人事务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发出通知,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往年通常在10月1日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补助标准,今年将提标时间提前到8月1日。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已第25次提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第28次提高“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和“三红”生活补助标准。

《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

退役军人事务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从2018年8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8月1日后退出现役的士兵。这是党中央决策部署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后,首个专门针对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出台的政策性文件。

《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退役军人事务部等军地12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文件指出,退役军人是重要的人力资源,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对于更好实现退役军人自身价值、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做好2018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

退役军人事务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对做好改革组建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第一年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

日前,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联合印发了新修订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并决定自2018年12月14日起施行,适用于2018年秋季及以后退出现役的士兵。文件对于完善公正公平公开的“阳光安置”工作机制,引导现役士兵矢志强军打赢和立足军营建功具有重要意义。

(文:记者 杨学娟)

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工作深入开展

6月25日,中央组织部、退役军人事务部、军委政治工作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将退役军人党员及时纳入地方基层党组织教育管理范围。

9月8日,中央宣传部、退役军人事务部联合开展“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从广泛发动、遴选典型到公开发布,现在已进入巡回报告阶段,产生良好社会反响。

12月9日,退役军人事务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带着责任和感情,扎实做好退役军人信访工作,切实维护广大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退役军人事务部组建8个月来,一连串的“组合拳”,折射出思想政治工作和权益维护工作正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思想政治工作:深入一线,关爱流入退役军人心田

8月8日至9日、8月13日至15日,退役军人事务部部长孙绍骋就进一步抓好退役军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后到河北、山东调研,要求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和政策宣传工作,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对广大退役军人在思想上多关心、生活上多关爱、政治上多关怀,全面提升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水平。

退役军人事务部自成立以来,狠抓思想政治工作,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力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广大退役军人的关心关爱。围绕新出台政策、重要工作进展、热点敏感问题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大力开展“八一”系列宣传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宣传工作会,推进宣传平台建设、开通部官网官微,加强与媒体沟通合作,提高退役军人工作影响力传播力。总结河北保定、四川渠县等地经验做法,探索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方法。扎实开展关心关爱,组织走访慰问,深入一线做思想工作,对生活困难退役军人给予帮扶,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信访和权益维护工作:让数据信息多跑路,让退役军人少跑腿,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4月17日,退役军人事务部挂牌成立的第二天,在不完全具备接待条件的情况下,即开始接待退役军人来访、办理退役军人来信;9月1日,退役军人事务部网上信访系统正式上线,“让数据信息多跑路,让退役军人少跑腿”,使广大退役军人在信息化时代通过网络切实感受到退役军人事务部有情怀、有温度、有质感的工作作风。

8个月来,退役军人事务部按照“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工作要求,严谨、细致、高标准的接待每一位来访人员、办理每一封来信、处理每一件网上信访,扎实做好信访事项的转送、交办、督办,推动退役军人合理诉求及时得到解决。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2月21日,部机关信访办公室共受理5.8万人次来访、2.8万件次来信、3.4万件次网上信访事项。日均接待来访量高达350余人,累计向各地转送交办退役军人信访事项7.2万件,已办结3.4万件,其余仍在办理时限内。

退役军人事务部始终坚持以退役军人为中心,迎难而上,主动作为,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属地责任,做好来访来信办理工作,开通网上信访渠道,加强信访办理和信访事项转办督办,将退役军人工作纳入国务院大督查,依托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机制,加大对历史遗留问题的督查督办力度,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文:记者 胡琳)

年度安置任务圆满完成

退役军人事务部组建后,把接收安置好退役军人作为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的实际行动,圆满完成年度各项安置任务。

军转安置实现“开门红”

今年是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重要一年,是改革期间干部转业数量最多的一年,也是退役军人事务部组建后开展军转安置工作的第一年。各地紧盯今年军转工作进度不减、质量不降的目标,严格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转安置工作文件要求,在编制职数、工作安排、经费支持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落实。突出师团职干部安置重点,照顾安排好功臣模范和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军转干部,树立正确的安置导向,积极推进军转培训工作,加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认真落实待遇保障,着力抓好就业创业培训,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了2018年度8.2万名军转干部安置任务,确保退役军人事务部成立后军转安置工作实现了“开门红”。

2018年军转安置工作数据

2018年全军共有82358名干部转业地方工作

计划分配49850名,自主择业32508名

中央单位接收1132名,超额完成年度安置任务

4567名现役干部转改军队文职人员

安置随调配偶1800余名,随迁家属子女1万余名

推进退役士兵“阳光安置”

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通知,对做好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地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召开工作部署会议,及时制定下发通知计划,细化任务措施,全面抓好安置源头、安置过程、安置结果等环节,确保工作落地落实。完善安置政策,改进安置办法,推行“阳光安置”,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暂行办法》。加强计划统筹,协调中央企业及时下达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接收计划。加快安置进度,拓展安置渠道,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接收安置退役士兵比例不断提高,2018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任务基本完成。

2018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数据

2018年共接收安置40多万名退役士兵

实现了123家中央企业接收安置退役士兵全覆盖,提供岗位1.5万多个

超额完成军队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安置任务

今年是国防和军队改革纵深推进之年,军地部门和各省(区、市)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休军人安置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及时、妥善、顺畅安置军休人员,作为支持部队备战打仗、检验机构改革成效的实际行动,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动工作。坚持把伤病残和长期滞留部队人员移交安置作为重点,着力协调解决落户办理、残情鉴定、医疗终结、档案审核等方面的矛盾问题。针对军地机构调整改革实际,各级采取召开移交安置推进会、完善军地联动协调机制、开展专项督导、走访安置对象等方式,加强协调对接,主动靠前服务,积极帮难解困,完成了9600多名军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安置任务。

2018年军休安置工作数据

2018年离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移交安置计划7384人

实际接收9627人,超额完成30.4%

辽宁、江苏、山东、陕西等安置任务较重的省份,接收人数达到原定计划150%以上

推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退役军人事务部组建以来,对促进和加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非常重视,会同军地12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推动制定税收优惠和下岗再就业帮扶政策。召集军地有关部门召开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落实推进会,听取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和意见建议,分析当前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对加大工作推进和政策支持力度、全力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保障工作提出要求,确保退役军人实实在在享受政策红利。

2018年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数据

各级共组织专场招聘会300多次

提供就业岗位60多万个

组织20多万名退役军人参加就业创业培训

(文:记者 罗晶晶)

拥军优抚褒扬工作取得新进展

关键词

提标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2018年7月27日,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发出通知,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提标时间由10月1日提前到8月1日,平均提高幅度10%。这是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第25次提高残疾军人残疾抚恤金标准,第28次提高“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和“三红”生活补助标准。

提标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80140元、77610元、75060元;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25440元、21850元和20550元。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55570元、55570元和25070元。在乡老复员军人中央财政最高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3022元。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550元。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定期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烈士老年子女定期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440元。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标准为,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补助35元。保障经费从1981年的1690万元增加到2018年的463亿元,实现了由保障优抚对象基本生活向提高生活质量转变。

关键词

褒扬纪念

隆重组织烈士纪念日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仪式,顺利实施第五批在韩志愿军烈士遗骸交接安葬活动,首次组织“中国青年干部赴朝祭扫交流代表团”赴朝开展活动。

开展了“崇尚英雄·精忠报国”“铭记2018·清明祭扫英烈”“铭记功勋·致敬英烈——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为了民族复兴·英雄烈士谱”等一系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崇尚英烈的浓厚氛围。

推进在朝鲜、老挝、赞比亚、俄罗斯我国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修缮工程,顺利完成江东、顺安在朝志愿军烈士陵园修缮。

关键词

光荣牌

2018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对进一步做好光荣牌悬挂工作作出规范和安排部署。此次悬挂光荣牌,扩大了悬挂范围,由原来主要为义务兵家庭和烈属悬挂光荣牌,扩展为家人参过军的家庭悬挂。对光荣牌样式进行规范,由退役军人事务部设计和监制。要求悬挂的时候举行俭朴隆重热烈的仪式。

按照部署要求,各地区要于2019年5月1日前完成为既有全部对象悬挂光荣牌的任务,同时,要求各地区结合悬挂光荣牌工作和本地实际,视情开展送年画春联、走访慰问和为立功现役军人家庭送立功喜报等活动,形成多种优待活动相结合的工作新模式。

关键词

信息采集

2018年8月,退役军人事务部部署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分两个阶段组织实施,第一阶段以摸清对象身份等基础信息为主,建立各类信息档案,于2018年底前完成;第二阶段以信息交叉比对、校核、充实为主,全面摸清各类对象综合情况,于2019年4月底完成。采集内容包括采集对象身份信息、政治面貌、对象类别、基本生活状况等,涵盖户籍、救助、社保、医保、住房、抚恤优待、服役及安置情况等多项基础信息和照片。

12月19日,退役军人事务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对信息采集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再督促、再落实。

通过信息采集工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全面摸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并为其家庭悬挂光荣牌,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和工作运行体系建设奠定基础。目前,各地信息采集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开展。

(文:记者 孙蕊)

责任编辑:桂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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