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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全国检察新媒体建设运营百强名单揭晓

原标题:2018年度全国检察新媒体建设运营百强名单揭晓

正义网北京12月26日电(见习记者郭璐璐)2018年度政法新媒体峰会于12月26日在北京召开。峰会上,2018年度全国检察新媒体建设运营100强、全国检察新媒体阵地建设奖以及2018年度十佳检察新媒体建设应用案例名单一并揭晓。

据介绍,“2018年度全国检察新媒体建设运营100强”评选活动是在最高检新闻办指导下,由正义网负责实施组织评选,针对检察新媒体建设运营情况,根据影响力、活跃度、吸引力、认可度、传播力等五个方面指标,前后历时两个月,经过初评、复评、定评,最终评选出相关奖项。

新媒体100强包括检察微博、微信、头条号、新媒体作品和自媒体等五个类别的“全国二十强”。据名单显示:@广东检察、@安徽检察、@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等获评全国检察微博20强;@内蒙古检察、@江苏检察在线、@重庆检察事儿等获评全国检察微信20强;@龙江检察、@七台河检察、@陕西检察等获评全国检察头条号20强;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检察院、广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等获评全国检察新媒体作品20强;@法律读库、@哏儿都员外郎、@沂蒙地三鲜等获评全国检察自媒体20强。

因在阵地建设方面发展均衡、成效显著,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以及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20个院,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新媒体阵地建设奖。

记者注意到,今年评选增设了“2018年度十佳检察新媒体建设应用案例”奖项,旨在突出检察新媒体的司法职能作用,以典型案例引领新媒体的发展。其中,“我不是药神”原型案主动释法聚共识、线下网上联动打响“疫苗安全保卫战”、微信“随手拍”助力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微博讨薪”打造检察为民服务新模式以及司法救助让被害人感受到“检察温度”等十个案例入选。

“表彰先进不是目的,评选本身也是凝聚共识的过程。”评选活动负责人表示,明年将进一步完善和丰富评价指标体系,不断提升评选的科学性、专业性、针对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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