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生活琐事起冲突 联动调解化纠纷
一起看似简单的打架案件背后,却隐藏着多年的家庭矛盾纠葛。近日,孝义市法院审结一起因口角冲突牵扯出来的家庭矛盾。事情起因是张某在田里劳动时,发现有一辆桑塔纳轿车停在自家荞麦地里。他担心所种庄稼毁损,便上前理论,当事人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
经他人报警后,张某当晚入院治疗近半个月,花费医药费8000余元。孝义市公安局对涉事人员包括原告张某、被告刘某、郭某、张某某均作出拘留3日的行政处罚。张某随即将刘某、郭某、张某某告上法庭,要求3人赔偿医药费、护理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万元。
该案由孝义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芳担任承办法官。经仔细阅卷并送达相关手续,法官了解到此案当事人之间关系较为复杂,被告张某某系原告张某的叔叔,被告刘某系原告张某的妹夫,原、被告间互为亲属关系。考虑到如果此案处理不好,将会引发新的矛盾,法官联系了原、被告户籍所在地党委政府和当地司法所,将原、被告双方集中到胜溪街道办事处进行调解。原、被告此前已经在司法所作过多次调解,因为一些家庭琐事,双方积怨多年,引发了涉案打架事件。
法官同司法所所长张书凯、乡村两级调解员那振才、栗兆云一起从德、孝、法、理、情各个角度,对原、被告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进行开导。同时,法官对原告张某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核算,为他们提供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并严肃告诉双方,根据法律的规定,被告必须赔偿原告损失。经过数小时的调解,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由3被告共同给付原告张某13000元了结此案。调解结束后,原、被告均对在场调解的法院工作人员、司法所所长表示感谢。
通讯员何星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