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济川药业子公司因环境污染问题被整改 并处罚金18万元
新京报讯(记者 王卡拉)制药化工企业的环境污染,一直是政府重点关注问题。因污水、废气处理、乙醇回收装置的尾气违规排放等问题,济川药业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川有限”)被泰州市环境保护局给予行政处罚,责令济川有限立即停止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12月21日,济川药业对上述处罚进行公告。
2018 年 7 月 4 日,泰州环保局对济川有限废水、废渣及废气的处理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济川有限开发区分厂污水处理设施尾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值超标;中药车间两套乙醇回收装置的不凝性尾气(主要成分乙醇)经收集后未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直接高空排放;两个车间出渣室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主要成分乙醇)也未收集处理。2018 年 7 月 10 日,泰州环保局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济川有限立即停止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
济川有限收到《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后,立即进行了整改,并委托江苏泰洁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进行了相关结果检测。根据其 2018年 7 月 17 日出具的《检测报告》,开发区分厂污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装置排放口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2018 年 7 月 31 日,泰州环保局针对整改情况进行了进一步检查,上述排放口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另外,针对中药车间两套乙醇回收装置的不凝性尾气经收集后未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直接高空排放以及两个车间出渣室有机物废气未收集处理,济川有限已于 2018 年 8 月 31 日前完成相关处理设施的安装调试工作。
鉴于济川有限积极改正环境违法行为,且情节轻微,泰州环保局作出对济川有限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行为罚款 8 万元,对废气超标排放的行为罚款 10 万元的处罚决定。
济川药业表示,上述行政处罚未对济川有限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已要求相关子公司加强对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增强环保意识,严格按照有关规程进行操作,避免此类事件发生。公司也将持续提高内部管理和控制水平、完善环境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好环境保护责任。
2016年,随着历史上最严格的新《环境保护法》的出台,各地环保力度加大,作为“排污大户”的制药企业一次次被推向风口浪尖。尤其是今年以来,随着环保督察频次和处罚力度提升,九洲药业、神奇制药、江苏吴中、浙江海翔药业、天晟药业等多家上市公司旗下子公司因环境污染问题被临时停产整改或被罚款。鲁班药业及未名医药控股子公司未名天源则因原厂所处区域被划为化工行业禁止发展区,面临整体停产搬迁。
北京鼎臣医药管理咨询中心创始人史立臣指出,制药企业环保问题是多年来监管弱化和地方保护所致,并非某个企业的问题。以往为了发展经济,地方政府忽略了环保问题,并给制药企业提供地方保护,让企业形成了习惯,并未重视环保问题的严重性。
随着环保与地方政府业绩挂钩,环保督察风暴日益常态化,制药企业所面临的环境治理形势日益严峻。但史立臣认为,制药企业环保治理需要一个过程,涉及软件、硬件、资金等多方面,加之近几年原料药行情不佳,药品大幅降价,GMP认证等因素影响,环境治理不可能一步到位。地方政府可以考虑从资金层面、政策层面或环保技术引进层面给企业以支持。
新京报记者 王卡拉 编辑 岳清秀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