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3条举措推进基础研究和产业技术创新融通发展
聚集全球创新资源,着力在基础、前沿、源头研究领域爆发出重大科技成果,着力实现基础研究和产业技术创新融通发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的《深圳市关于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实施办法》(下称《办法》)以引领性原创成果取得重大突破为目标导向,从解决我市基础科研“痛点”“难点”出发,在科研项目、科研组织、科技基础设施、科技人才和科研合作等五方面提出23条举措,以加强我市基础科学研究,促进高新技术产业更快更好发展。
结合我市创新发展实际,《办法》明确2022年、2025年、2035年发展目标,并提出建立五大体系,实现五大转变。
构建基础研究多元化投入机制
《办法》提出,实施重大基础研究专项,建立目标型科研项目管理体系,发现和解决重大科学问题。根据《办法》,建立战略咨询工作机制,依托战略科学家,开展基础研究战略咨询;对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支持我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支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在我市实施后续科研和成果产业化;构建基础研究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财政对基础研究投入力度,引导更多企业和社会资本支持基础研究等。
扩大科研自主权,建立融合型科研组织体系,实现基础研究与技术研发协同突破。从事基础科研的机构大多在高等院校和新型研发机构,普遍存在科研自主权不够、缺乏稳定支持的问题。对此,《办法》提出,鼓励科研机构制度创新,建立适应不同科研组织特点的管理和运行机制,推动产、学、研、资、介等各类创新主体协作融通,形成“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的全过程科技创新生态链;建立基础研究费正常增长机制,采取以事定费、事前资助、基金等多元化支持方式推进基础研究机构建设;下放基础研究立项权,赋予高等院校及科研人员科研选题权,将基础研究立项权下放至高等院校,支持高等院校建设一流学科。
建立突破型实验室体系
《办法》提出,布局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立突破型实验室体系,解决科技基础资源制约。立足于补齐科技基础短板,深圳将集中力量建设一批世界一流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加快布局高精尖实验室;优先争取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省实验室落户深圳,积极布局组建诺贝尔奖科学家实验室,布局建设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同时,对现有市级重点实验室进行优化调整,对领跑型、并跑型重点实验室加大稳定支持力度,对长期跟跑型重点实验室重新确定研究方向和任务,对老化僵化重点实验室予以撤、并、转调;探索组建以学科为核心的创新载体集群,开展重大科学问题联合研究。
支持科技人员潜心基础研究,建立成长型激励体系,打造新时代一流创新人才。沿着科技人才成长路径,建立人才成长若干周期支持机制,《办法》从博士、优秀青年、杰出青年设置了梯度支持项目,设立深圳市博士基础研究启动项目、深圳市优秀青年基础研究项目、深圳市杰出青年基础研究项目。同时,加强顶尖人才支持力度,加大基础研究奖励力度,增加深圳市自然科学奖励名额和奖金。
升级“深港创新圈”计划
《办法》提出,扩大开放合作,建立政府间科技合作体系,配置全球顶尖创新资源。《办法》提出升级“深港创新圈”计划,推进深港两地基础研究深度合作,允许香港公营科研机构直接申请深港创新圈项目,市财政资金可根据立项合同在香港开支:拓展国际合作联合资助计划,建立城市与城市、城市与国外知名大学、城市与国际科研组织的科技合作机制,分步拓展国际合作联合资助国别,支持在合作框架下实施重大基础研究联合攻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