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17年全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揭晓 东莞环保责任考核再获良好
近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通报2017年度全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东莞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再次获评“良好”等次。自2012年全省修订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办法以来,我市连续三年在全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中获评“优秀”、连续两年获评“良好”。在2017年度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中,全省21个城市分三个等次,其中优秀的有4个市、良好的有12个市、合格的有5个市。
据介绍,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是省政府对各市环境保护工作的综合性考核,包括环境质量、污染控制、环境管理等三类16项考核指标。在过去一年里,省生态环境厅牵头会同有关单位,围绕组织领导、环境质量状况、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污染防治情况等考核指标,深入全省21个城市开展了2017年度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工作。根据2017年度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珠海市、河源市、梅州市、湛江市等4市获评“优秀”;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东莞市等12市获评“良好”;汕头市、阳江市、清远市、揭阳市、云浮市等5市获评“合格”。
在2017年度,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新发展理念,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为主线,全面打响蓝天、碧水、净土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在过去一年里,全市扎实推进生态环境领域重点改革,环境质量总体稳中趋好,城市空气质量整体好转,城市饮用水源水质全面达标,持续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推动东莞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记者 周桂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