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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原副市长李忠受审:致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原标题:武汉市原副市长李忠在咸宁中院公开受审

来源:湖北日报

12月18日,@湖北日报全媒记者从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武汉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李忠等3人涉嫌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在该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法庭上,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忠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忠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勇与李忠共谋,利用李勇职务上的便利,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新,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职责要求,执行李忠等人的错误决定,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李忠等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按照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在辩护人在场见证下,被告人李忠等3人在庭前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该案将择期宣判。(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邓伟)

责任编辑:闫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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