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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堂:同仁堂蜂业存监管不力和失察 对财务影响甚微

原标题:同仁堂:同仁堂蜂业存监管不力和失察 对财务影响甚微

同仁堂今日发布关于媒体报道子公司产品涉嫌违规的说明公告。2018年12月15日晚,江苏电视台城市频道《零距离》栏目播出了关于盐城金蜂涉嫌违规生产食品蜂蜜的相关报道。报道称盐城金蜂存在违规处理退货蜂蜜、更改产品标签日期等行为。

公司在获悉上述报道后,高度重视,即刻要求同仁堂蜂业对此事件展开调查,目前初步调查情况如下:

1、关于报道中提及的违规处理退货蜂蜜问题,同仁堂蜂业于2018年8月与盐城金蜂签订了退货处理的相关合同,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从退货中“清理的蜂蜜只可用于养蜂基地进行喂养蜜蜂,不得做除此以外的任何用途”。经初步调查,由于同仁堂蜂业现场监管不到位,存在对清理出的蜂蜜未明确标识的问题,目前未发现这些蜂蜜进入生产用原料库的情形,对此本公司及同仁堂蜂业将进一步深入调查核实。

2、关于报道中提及的更改标签日期的行为,经同仁堂蜂业初步调查,由于2018年年初工厂搬迁,在不同生产地址的标签转换时,对标签的管理和使用出现差错。所涉产品于2018年11月份已全部封存,未流向市场,会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下依法处理。

3、鉴于上述情况,同仁堂蜂业在委托生产过程中存在监管不力和失察的责任。同仁堂蜂业已通知盐城金蜂在调查期间暂停其受托加工生产活动,对所涉物料全部进行封存,并将全力配合上级公司和政府监管部门开展调查,若发现确有违法违规行为,本公司及同仁堂蜂业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公告称,同仁堂蜂业2016年8月与盐城金蜂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当年未实现生产。2017年委托加工产量220吨,2018年截至10月底委托加工产量1815吨。同仁堂蜂业具备气质、液质、液相等设备27台套,实验室面积近2000平方米,检验人员近20名。在盐城金蜂委托加工食品蜜所需原料购进及委托加工产品出厂,均由同仁堂蜂业质检人员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蜜(GB14963—2011)》检验合格。

同仁堂蜂业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2.8亿元,净利润为268万元,其营业收入占本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33.76亿元的2.09%,净利润占本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7.42亿元的0.15%;同仁堂蜂业2018年1-9月营业收入为1.97亿元,1-9月份净利润为-87.3万元,其营业收入占本公司2018年1-9月营业收入(未经审计)104.77亿元的1.88%,本公司2018年1-9月净利润(未经审计)为14.49亿元。本次事件对公司收入利润等财务方面影响甚微。

同仁堂表示,本公司已经启动对该事件的深入现场调查,并将在第一时间向公众通报调查结果。公司要求同仁堂蜂业全力配合监管部门工作,全面强化规范管理流程。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编辑 李薇佳 校对 吴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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