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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推进3628个行政村环境整治

原标题:优先推进3628个行政村环境整治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杜娟

为加快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昨日,《广东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公示。其中提出多项2020年需实现的水环境、垃圾处理、土壤污染治理、养殖业污染治理的改善目标,还将优先推进全省16个水质改善型和水质维护型控制单元内共3628个行政村的环境综合整治。

水环境:2020年自然村基本实现雨污分流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乡村绿色发展加快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体制机制基本形成,农业农村环境监管明显加强,农村居民参与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

水环境治理方面。到2020年,完成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饮用水水源调查评估和保护区划定工作。

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到2020年,完成“十三五”3500个建制村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至40%以上。2020年底前,自然村基本实现雨污分流、污水排放管道收集或暗渠化,实现人畜分离、家畜集中圈养。优先推进16个水质改善型和水质维护型控制单元内共3628个行政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包括珠江西航道鸦岗断面所涉及的白云区人和镇、太和镇、钟落潭镇、江高镇,从化区太平镇,花都区花山镇、花东镇、炭步镇、赤坭镇、狮岭镇的共84个村。

垃圾处理:村庄垃圾处理率要达100%

《实施方案》同时提出要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力度。到2020年,村庄保洁覆盖面和垃圾处理率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比例达35%以上,资源化利用比例达20%以上。各地根据实际需求,按照每个自然村不少于1个以上垃圾收集点、1个以上保洁员标准配备。

鼓励开展农村垃圾源头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推行“分类收集、定点投放、分拣清运、回收利用”,配套建设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

畜禽养殖:引导畜牧业从珠三角向山区转移

在养殖业污染治理方面,《实施方案》要求调整优化生猪养殖布局,积极引导畜牧业从珠三角地区和水源地、水网地区向山区、农区转移开展现代化美丽牧场创建活动。在梅州、江门、茂名、肇庆、湛江、潮州等市选择部分生猪调出大县优先开展种养业有机结合、循环发展试点。

到2020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5%以上。到2019年底,全省大型规模养殖场以及鉴江、小东江、榕江等流域规模化养殖场全部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

土壤污染: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

土壤方面,实施耕地分类管理。到2020年,完成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超标情况,以珠三角各地级以上市和韶关、湛江、清远等市为重点,在安全利用类耕地集中的县(市、区),结合本区域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轮作、间作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汕头、韶关、湛江、清远等市要加强重点县(市、区)重度污染耕地的用途管理,优先实施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

鼓励政策: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有电价优惠

《实施方案》同时包括不少鼓励引导措施。研究利用补贴方式鼓励引导农民推进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和土壤调理剂。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机械装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实行敞开补贴。落实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秸秆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电价优惠政策,对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依法落实环境保护税收优惠。

研究建立农民施用有机肥市场激励机制,支持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用有机肥、配方肥、高效缓控释肥料。

省环保督察交办第十批案件66件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杜娟)昨日,广东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市第10批案件共66件(其中重点件5件),均已按时交办。截至12月14日,累计交办我市10批案件,共596件,分别为增城336件、黄埔94件、番禺40件、白云26件、海珠22件、天河17件、花都14件、荔湾15件、南沙14件、越秀13件、从化5件。

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在广东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广州期间(12月4日至12月18日),将公开受理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及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并接受群众对督察工作的监督。

举报电话:020-83789774(8:00-20:00)。

专门邮政信箱:广州市336号信箱,邮编5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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