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新闻 > 正文

洛川:网购苹果起纠纷 真情调解保诚信

原标题:洛川:网购苹果起纠纷 真情调解保诚信

陕西法院网讯近年来,随着电商的不断发展,网络售卖苹果已经成为常态,经营者在交易过程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的真实信息,不得作虚假宣传。近日,洛川法院调解了一件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 经营商家因产品质量与宣传存在差异,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依法承担了赔偿责任。

2018年12月10日,山西户籍的陈某在洛川上班,在李某微信朋友圈看到有苹果出售,遂购买了85#*24头装的红富士十箱,共付款850元。陈先生收到货后赠送给朋友及亲属,朋友品尝后反映该苹果不足外箱标识的直径85mm,陈先生意识到有问题,便让朋友将苹果的照片和测量的图片发来,李某以该产品内外包装一致,拒绝了陈先生的赔偿请求。无奈陈先生到法院进行咨询,法院工作人员立即与李某取得联系,适用诉前调解程序,通知其到洛川法院处理此事,法官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产品标识标注规定》等法律法规对经销商进行了释明,让其认识到未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的真实信息,构成误导消费者,行为涉嫌欺诈,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调解过程中,其承认其在包装中存在疏忽,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按照标准赔付十箱苹果,并口头进行了道歉。

相关阅读:
云霄县国土资源局下基层解难题 #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寒风吹不熄的是司法为民的一腔热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