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自治区统计局:从严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
今年以来,自治区统计局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积极探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注重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有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教育管理,筑起“防火墙”。坚持教育前置,将日常教育管理作为严管严治的有力手段和重要保证,综合运用日常廉政谈话、任前谈话、重点岗位专项谈话等手段开展日常教育,抓好思想源头建设,防止“小病”拖成“顽疾”,让党员干部心有敬畏、行有所止,让没有问题的干部受到教育警示,营造出全面从严治党的良好氛围。今年以来,党组书记与其他班子成员进行廉政教育谈话10余次,分管领导与各分管处室负责人进行廉政教育谈话40余次,各处室负责人与处室成员进行廉政教育谈话100余次,机关纪委与干部职工谈话7人次,重点岗位工作人员提醒谈话3人次。
剖析根源,找准“风险点”。以不作为慢作为、防范和惩治统计数据造假、政治纪律教育为契机,紧紧抓住“找、防、控”三个环节,有效查找和识别工作岗位中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岗位廉政风险,逐步建立起完善的风险防范管理长效机制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同时针对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指出存在的问题,帮助分析原因,督促整改提高,增强工作人员风险意识、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共查找廉政风险点15个,发现不作为慢作为等方面问题20个,建立约束性制度机制9个。
建章立制,划好“警戒线”。年初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部署年度教育管理、提醒谈话等工作,要求局班子成员对分管处室负责人、处室负责人对处室党员干部层层开展廉政谈话。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局班子成员日常监管责任,发现苗头性问题的要求早提醒、早纠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增强廉政教育的制度约束力和执行力,用制度推动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规范化、常态化。
防微杜渐,敲响“警示钟”。聚焦党员干部作风问题,在全局推行提醒谈话和警示谈话制度,把传达学习中央、自治区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扶贫领域典型案例通报、整治“三不为”通报及组织观看教育警示片等,列为党员干部日常警示教育的重要内容,对思想有波动的加以引导,对有苗头问题的及时提醒,对有轻微小问题的予以纠正,引导党员干部知“禁区”、守“纪律”,时刻绷紧廉洁自律弦。截至目前,全局共传达典型案例通报30余次,受教育党员干部达750余人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4场次。(驻自治区发改委纪检监察组/责任编辑 达瓦央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