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会员卡可当信用卡用? 42人买来发现被"套路"
正义网武汉12月10日电(记者周晶晶通讯员李航)一张会员卡,功能堪比信用卡,可透支、可贷款、额度大、无利息,40余人被这些诱人条件所吸引,交纳会员费、服务费后,才发现“被套路”。经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法院对向大众推销“多功能”会员卡的武汉某网络技术公司总经理刘某作出有罪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刘某代表其所在的网络公司与上游公司签订了代理销售“C商城会员卡”的合同。合同条款明确,用户办理会员卡需交纳会员费和服务费,但网络公司作为乙方,在为会员办卡前,必须提前告知会员卡的全部使用范围和条件。
之后,刘某聘用多名业务总监、业务经理、业务员(另案处理)等,从上游公司获取售卡话术等业务信息,通过打电话或微信聊天的方式向不特定大众推销“C商城会员卡”,谎称该卡具有信用卡功能,可以贷款、变现、商城购物等,并宣称“七个工作日百分百下卡,24个月超长还款时间,全程无利息,后期还可进行一个5-50万的现金贷款”等。
被这些诱人的条件所吸引,先后有42人向该网络公司交纳了办卡会员费及服务费共计人民币62000元。然而,收到所谓的“C商城会员卡”后,购卡者们才发现,该卡根本不具有其宣称的透支、贷款、变现等功能。致电网络公司客服,对方却极尽推诿、拒不退款。
2018年1月9日,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将刘某等人抓获归案。刘某交代,在案发前他就知道“C商城会员卡”所宣称的透支等功能是骗人的。而且,客户用该卡在C商城购物时,商品价格是市场价的两倍,商品还需要抢购,购买商品必须一半用银行卡支付一半用会员卡支付,且每人每次只能购买一件商品。尽管如此,刘某还是继续让公司的业务员推销此卡,售卡成功后,业务员就将购卡者拉黑,将其转至客服,客服则利用固定话术推诿责任。“我知道做这个业务是违法的,但签合同时还是盖了公司的章。”刘某承认。
该院经审查认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其犯罪情节及自愿认罪认罚的悔罪态度,向法院提出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一万元的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