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枞阳:创新整改机制 拧紧法纪“链条”
为进一步抓好十届省委第二巡视组对铜陵市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日前,枞阳县纪委监委及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法纪脱节清理排查行动的组织机构、清理范围、方法步骤和问责机制,确保清理无遗漏、党纪政务处分及时到位,拧紧法纪“链条”,实现纪法衔接。
成立组织机构,强化沟通协作。成立枞阳县纪法衔接工作情况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全面清理工作组和调查核实工作组。强化沟通协作,特别是与检察院、法院、公安、司法、审计等单位的沟通配合。强化案件线索移送,督促有关单位将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特别是法院、公安作出的生效判决及行政处罚决定要第一时间移送县纪委监委,确保党纪政务处分及时到位。
明确清理范围,聚焦排查靶向。此次清理排查的范围主要四个方面:一是该县法院对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作出的生效判决;二是该县公安机关对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作出的生效行政处罚决定;三是社区矫正人员中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四是外地法院、公安机关对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作出的生效判决及行政处罚决定。
确定方法步骤,精准清理排查。自查自纠阶段,制定和下发了《关于做好法纪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在全县开展党纪政务处分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集中在全县开展一次法纪衔接和党纪政务处分执行情况专项清理排查行动。重点摸排阶段,主要是对各单位上报资料进行登记、汇总、分析研判,并做好线索移交工作。问题线索核查阶段,主要是拟定初核方案,实施调查核实。对需要追究责和立案审查的,及时提交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研究。总结提高阶段,主要是对排查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深入查找管党治党和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强化问责机制,倒逼责任落实。县纪检监察机关对在清理排查工作中,因工作失职形成法纪脱节,并造成严重后果以及在清理排查过程中因履职不力,漏报少报以及移送不及时,造成党纪政务处分不到位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铜陵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