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海省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政策解读——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马骥
记者:请马局长介绍一下我省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改革的意义和目的。
马骥:近年来,我们严格按照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放得更活、管得更好、服务更优”的改革思路,以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为抓手,以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目标,大幅降低市场准入条件,全力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创业活力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大幅增长,为奋力推进“一优两高”战略提供了保障。此次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改革,是将商事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的重要举措,进一步简化了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流程,压缩登记办照时间,减少登记申请材料,最大程度地降低创业制度性成本,有利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健康快速发展。
记者:请问如何理解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
马骥:我们此次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是针对那些不涉及前置审批事项和经营地址为城镇非住宅类的个体工商户的开业、变更申请,在原来登记流程的基础上,简化了登记程序,减少了登记材料,减少了审批环节,实现快速登记。
记者:请问改革后,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流程是怎样的?
马骥:我们这次改革后,个体工商户如需办理营业执照,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注册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青海省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申请书》《青海省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简易登记申报承诺书》,承诺知道明白全部条款内容并当场签字确认就可以了。对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需要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在申请人办理开业登记时一并填报,申请人现场提供拟用字号,登记人员现场进行名称查询,确定个体工商户字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可以当场核准发照。
记者:改革后,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中是否取消了经营场所证明?
马骥:在原来的规定中,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时需要提交场所证明。此次改革后,对不涉及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或不涉及城镇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由申请人自主申报经营场所,自行作出承诺,并对所申报经营场所及其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申请人填报《青海省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简易登记申报承诺书》,我们就视同申请人提供了合法有效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但是,个体工商户领取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时,在申报的经营场所必须置备符合《青海省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的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并对其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另外,对于不适用简易登记的,仍需要按照《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执行。
记者:请问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实施时间及范围。
马骥:我省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是从2018年10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参照这个规定执行。
港澳台居民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仍然要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规定程序办理。
记者:请问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实施以来,取得哪些成效?
马骥:我省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实行以来,通过省内媒体和我局门户网站的大力宣传,群众对此次改革的知晓度不断提升,个体工商户登记量大幅增加。从2018年10月1日实施以来的近两个月里,全省新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9389户,从业人员21227人,资金数额达13.2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加33.1%、43.4%、30.7%。截至11月底,全省共有个体工商户29.9万户,从业人员近67万人,进一步激发了创业创新活力。(彭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