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以身涉毒断学业 男子以贩养吸被判刑
张某某正值花样年华,理应翱翔在知识的海洋里,却因抵制不了诱惑走上吸毒之路,最后以贩养吸,断送自己的大好前程。近日,广西浦北县人民法院以张某某犯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被告人张某某于2017年7月左右开始吸食毒品“冰毒”。2018年4月份,张某某从“阿六”(身份未查明)处购买毒品后,除自己吸食外,还多次将购得的毒品转卖他人,从中获利并用于继续购买毒品吸食。2018年8月16日21时许,张某某接到吸毒人员李某虎的电话要求购买200元的冰毒,两人约定在浦北县商业街的某门店路边进行交易,随后李某虎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张某某支付了毒资200元。当晚23时许,张某某骑电动车来到双方约好的地点向李某虎贩卖了200元的冰毒,交易完成后即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经鉴定,从李某虎处扣押的疑似毒品中检测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浦北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制度,明知是毒品冰毒而向他人贩卖,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某某犯罪时已满十四周岁但未满十八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万恶毒为首,劝君切莫沾。”青春是人一生中最美好的年华,是人生最辉煌的时段,切不要因为觉得“毒品”新奇而随意尝试,否则将会是毁掉人一生的毒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