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做好农村基层组织,要把握三个重点
中共中央政治局11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会议认为,修订《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提高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质量的重要举措,对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做好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是夯实执政根基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基本要求、是实现全面小康的现实要求。做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必须把握好三个重点:
要选优配强“领头雁”。群众看党员,党员看干部,干部看支书,党支部书记是农村基层组织的直接责任人,是党支部的舵手和领头雁。党支部书记的“领头雁”作用发挥如何关系着基层党组织发展。要全面摸查农村基层组织书记文化、能力、素质情况,按照不同层次、不同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题培训,重点学习领导艺术、党建知识、群众工作方法、组织制度等内容,全面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党支部书记能力素质,为《条例》落实奠定基础。
要持续夯实“总阵地”。《条例》对加强基层阵地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加强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阵地、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建设是履行抓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责任的重要内容,必须要在农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加大基本阵地建设,为宣传教育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开展丰富的组织生活提供活动场所和阵地。
要全面消除“空白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党的为民服务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升党组织凝聚服务群众的能力。要不断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四川兴文 禾禾程)